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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交通工程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5-05-14 14:5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交通工程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公路和交通设施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区属公路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作以及组织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4471号
法定代表人 邢青
开办资金 771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900.93万元 7900.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实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工项目徐船路改建工程该项目起点与鹿苑大道十字平交,向东沿泾惠九支渠南岸布线与西韩街平面交叉,继续向东与发电厂连接线形成T形交叉,终点止于西禹高速西侧(不包含上跨高速桥),路线全长2.562公里。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78.5m(20m景观林带+5m人行道+12.75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2.75m车行道+5m人行道+20m景观林带)。工程总投资2.46亿元。本项目2024年12月完工。目前已建成通车。(二)在建项目渭阳一路东延伸段新建工程起点为渭阳一路已建成段与G210交叉口,终点与临潼区规划渭水二路相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红线控制宽度采用34米,路线全长6.9公里。完成清表6314米,污水管道730米,电力管沟100米,高压旋喷桩1303根。目前因土地问题停工整改,复耕复种。土地手续办理:该项目省厅办公会已通过,资料已报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复。(三)前期项目江毗路(桑军大道—西环城路段)改扩建工程、仁马路(高三路至渭阳一路)改扩建工程、旧西禹高速桥头引线工程方案编制已完成。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徐船路改建项目的建设,对解决高陵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运输工作,化解西安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2、加快渭阳一路东延伸段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区与临潼工业组团的经济往来,发挥经济辐射作用。3、高陵区210国道道路绿化项目,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美丽公路建设,打造公路绿色长廊,有利于提升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征迁、土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二是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不断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改进措施:一、我们积极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项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承建的工程项目一一细化,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倒排工期,确保各项重点项目任务的如期完成。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采取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业界权威人士进行面授讲课,组织职工到相关兄弟区县进行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我们人员的业务素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210国道道路绿化工程继续做好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二)徐船路改建工程完成内业资料汇编成册和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三)渭阳一路东延伸段新建工程待省政府批复后,立即组织施工;(四)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内业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五)继续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六)继续坚持抓职工素质建设,提升交通行业形象。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慵懒散等现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