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西安市长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5-05-14 14:5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抓好单位风气建设。(六)提出终止动议。(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樊川路7号工商长安分局3楼
法定代表人 刘新民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安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西安市长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市消保工作部署,围绕“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维权效能”的目标,聚焦重点行业、创新服务模式,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业务工作:一、完善投诉处理机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一)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响应速度2024年,区消保站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投诉受理体系,配合12315热线、长安区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消费者投诉“接诉即办”。全年“全国消协智慧3·15工作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余元。(二)强化重点领域纠纷调解针对辖区商业密集、消费活跃的特点,重点整治以下高发投诉领域:。网络消费纠纷:重点监管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餐饮住宿服务投诉:结合长安区旅游热点,联合区文旅部门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明码标价、食品安全等问题。二、深化消费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一)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2024年“3·15”期间,区消保站在长安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设立真假商品对比展示台,发放宣传手册3千余份,现场受理投诉30余件。长安区政府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对“3·15”宣传工作观摩指导。(二)推进“消费教育进社区”在全区30个社区设立消费维权宣传点,举办“老年防诈骗”“网购避坑指南”等专题宣传工作,覆盖群众2千人次。(三)发布消费警示与典型案例重点针对“医美陷阱”“家装合同套路”“二手车交易风险”等热点问题,并通过短视频等形式增强传播效果。三、强化监管协作,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区评选21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承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通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评定,向各示范单位进行“西安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站点牌照牌照颁发和建站工作落实。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维权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维权”平台,连接“全国消协智慧3·15工作平台”开展互联网平台投诉受理、协助检查、调解维权工作。开发长安区消费维权大数据系统,实时分析投诉热点,对“职业索赔”“集中投诉”等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度。四、存在问题与2025年工作计划(一)主要问题1.新兴消费模式维权难:如AI换脸诈骗、虚拟商品交易等缺乏监管依据。2.部分行业监管不足:如医美、宠物服务等尚未形成标准化合同。3.维权资源分布不均:老旧社区、城乡结合部维权站点覆盖率较低。(二)2025年工作重点1.开展“数字消费护航行动”,重点整治大数据杀熟、直播带货虚假宣传。2.扩大“社区维权服务站”覆盖,努力争取实现全区70%社区设立站点。3.建立“消费维权信用积分”制度,鼓励商家主动和解纠纷,以此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2024年,长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以高效调解、严格监管、创新服务为抓手,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放心消费在长安”品牌。2025年,我们将继续聚焦民生关切,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长安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贡献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