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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5-14 10:03
单位名称 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相关服务。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受理和处理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兴隆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陈娥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1万元 9.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我单位未进行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24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强化理论学习,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我院以主题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的纪律条款、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文件,抓好必读书目,深刻理解“两个结合”重要论述,力求使每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领会党纪党规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他们行动的自觉遵循。二是创新实践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开展了“纪律教育+案例警示”、“红色文化+党纪教育”、“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和爱国精神,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增强了他们遵守党纪,维护党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仲裁、劳动保障执法事业的发展优势,在工作中深刻践行党的宗旨、倡树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把讲政治体现在对每件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上,把讲党性体现在对每位当事人的用心服务中。(二)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效。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务工人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起,案外调处38起,立案办结36起,调解成功率为82.56%,结案率为100%。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时刻紧盯“平台”,对有劳动者投诉的案件及时接收,快速办理、答复11件,确保“平台”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三是深化裁审衔接,共筑和谐劳动关系。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的裁审衔接工作模式,通过常态化交流沟通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四是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抓手,持续开展“仲裁院(员)服务(联系)企业”等活动,今年以来县仲裁院先后二十余次深入县域工业园内多家企业和重点工程施工场所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累计向企业和劳动者送宣传册600余份,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座谈15期400人,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五是夯实调解基础,力促矛盾纠纷化解。我院一方面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县域15个镇办调解中心和8家大型企业调委会完成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指导就地调处各类劳动争议40余起。(三)强化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治欠工作。一是落实保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要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管平台”使用,累计纳入监管项目44个,全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录入农民工实名制信息7561人,实时监控各在建项目农民工考勤信息和工资发放情况,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二是牵头实施根治欠薪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制定根治欠薪跨部门综合监管“三清单、一办法”,明确根治欠薪职能部门职责、根治欠薪综合检查项目,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三是建立“检察+人社”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和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化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共同依法妥善处理欠薪案件,持续巩固拓展镇安根治欠薪成果。四是依法查处欠薪案件。今年以来,已处理举报投诉案件91件,其中立案查处4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件),为108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164.25万元;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87件,为26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240.98万元。同时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2024年10月9日,将陕西乾元鼎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经济效益:通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仲裁工作和劳动监察工作,促进地方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社会效益: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起,案外调处38起,立案办结36起,调解成功率为82.56%,结案率为100%。依法查处欠薪案件,今年以来,已处理举报投诉案件91件,其中立案查处4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件),为108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164.25万元;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87件,为26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240.98万元。积极推进“一站式”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工作。为促进多元共治,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司法、信访、社保等部门职能作用,推行1234调解工作机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实体化运行“一站式”调处,合力构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一体多元工作机制,致力于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开辟了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服务。开设“监察执法+调解仲裁”一站式维权服务窗口,打破壁垒,形成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1+1>2”的工作成效,目前共同调处案件38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根治欠薪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依然存在,极易造成欠薪隐患或引发工程款结算纠纷。二是新就业形态引发的欠薪问题易发。以快递、外卖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式,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界定不清晰,加大处理难度。三是随着投诉平台的推广应用,网上投诉举报案件骤增,大量线索需要进行核实,而且不受2年时效限制,案件查办比较困难。(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薄弱。一是基层调解队伍有待加强。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及各项劳动法律法律知识了解不深入,无法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纷,直接影响着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没有专项基层调解经费,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预防机制的建立还不到位。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对于突出疑难重大案件的监测预警制度还不够健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多元处理机制还有待加强。整改措施一、进一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4周年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开展《条例》宣传,适时举办培训班,对企业劳资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增强用人单位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理性维权。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三、进一步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劳动监察案件查办力度,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应立尽立、快处快结,督促企业尽快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要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依法依规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法规政策学习,在实践中提升仲裁、监察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增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六、2025年工作计划。(一)推动理论学习实践常态化。持续推动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等重要讲话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强化理论学习;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仲裁、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推动法律制度宣传纵深化。我院将常态化开展仲裁员联系企业、专项领域和重点工程等,不断加大执法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三)推动办案质效提升精细化。善用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发展线上办案、智慧办案;加强受理、审理、执法各环节质效管理,优化办案程序、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满意度,做足基本功培训与指导。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