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部门协作。持续巩固和加强同公安、市场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每年年初与公安检查站联合座谈共同探讨年度协作思路及具体举措,重点聚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会同市场监督监管部门对我区的农资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检查主体14家次;深化同种子管理站、农技中心、农检中心、等业务技术单位的协作,强化执法工作技术支撑开展联合检查6次。(二)普法宣传。开设宅基地政策宣讲6期,开展3·15农机宣传咨询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宣传周、禁渔期宣传活动等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农机安全救援应急演练、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机制目前张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委安排部署下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经摸排调查和资料举证,将全区2204宗任务图斑分为剔除类391宗和整治类1813宗(其中拆除34宗、保留1779宗)。通过反复研判,形成处置意见,并经村民签字确认,对1813宗图斑按照拆除34宗、农转用组卷422宗、确权颁证1149宗、特定区域198宗、纳入司法程序3宗和保留不确权7宗予以分类整治。2024年10月15日,经省级实地复核复验,完成销号2204宗,占总任务的100%。总体上,高陵区已基本完成试点任务,目前正在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三)印发规范性文件《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2024年6月17日以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高政办发〔2024〕19号)印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执行。同时,2024年7月29日,以区政府名义向各街道办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向街道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高政发〔2024〕8号),该文件共下放事项23项,农业农村和林业领域7项,包括农村宅基地执法权下放事项。(四)整理形成《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执法事项清单》。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市农发〔2024〕71号)要求,参照市级执法事项清单,结合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职责范围,起草了《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事项清单》,主要梳理整理出了辖区农业、林业综合执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大类25个领域340项执法事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93项,行政强制事项共23项,行政检查事项共24项。(五)“蓝盾行动”开展情况1.蔬菜、水果领域。全年配合省上完成省级种植业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16批次,其中豇豆专项整治抽检样品8批次;配合西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完成种植业农产品120批次;完成区级抽检27批次,检查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24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2.畜产品领域。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假劣兽药、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开展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检查1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16次。3.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检查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48次,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6家次。辖区内大部分生产经营户都能够守法经营,但也存在农资经营档案记录不完善、农药未按标识摆放等问题,执法人员根据情况进行了责令限期改正。4.加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门店、屠宰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畜禽屠宰及养殖企业13家次,鸡蛋20批次,抽检猪肉13批次、猪肝10批次、牛肉5批次、牛肝3批次、鸡肉8批次,共计抽检畜禽产品59批次。截止目前,开展饲料、兽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3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31次。(六)开展执法培训情况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省市级培训,同时选拔推荐1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级为参加市级大比武活动集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和实践能力水平。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一)经济效益。2024年,围绕农资、农产品、畜禽屠宰、宅基地等领域重点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37家次,处理各类投诉53起,转办案件11起,“双随机一公开”59家,全年立案16起,结案11起,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03067万元,罚款总金额1.28648万元。(二)社会效益。与区农广校、农检中心、农技中心合作,在职业农民培育班中开设农业普法课堂,通过行政法规的解读和以案释法的形式直面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各类群体深入理解农业法律法规,促使其正视行业主体责任,肩负社会责任。三、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能力亟需提升。办案数量不平衡,有的领域案件多,有的领域少,且仍有未实现零突破的领域;办案数量、质量参差不齐,大队成员之间、大队与先进区县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抽检和结果运用不充分。高陵农业体量不断萎缩,种养殖主体数量总体数量有限,在完成既定任务时,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方面存在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本级与上级多头抽,重复抽,在抽检参数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但结果运用方向不同的问题,会影响种养殖主体的正常生产,且一定程度上造成农业资源和财政资金的浪费。改正措施1.加强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法规条例及相关案例学习;二是开展执法练兵活动,丰富办案经验和实践能力。2.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采用微信美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印发资料等形式,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执法。突出五大重点领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农业生产安全专项执法。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三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执法。2.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把办案数量、质量,作为衡量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不断拓宽案件来源,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3.聚焦执法为民,做好宣传服务。要将执法宣传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科学谋划全年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要注重宣传效果,创新普法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基层执法工作各种契机,发挥执法为民职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