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蒲城县>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3 08:57
单位名称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景陵区域的文物保护、修缮和安全巡查;四有档案、相关文物及资料的研究整理;对外宣传及接待服务工作。
住所 蒲城县桥陵镇义龙村
法定代表人 许军峰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1万元 1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按照《蒲城县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办法》,坚持每天对管辖范围文物进行巡查,全年共计巡查280余次,详实记录巡查日志,每月不定期对所内电器线路进行排查不少于2次;2、回填了义龙陪葬墓塌陷盗洞2处;3、抓好文保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联系,与文保员每周最少一次的电话联系,每月最少一次的见面联系,重要事情随时联系的工作方法,最大化发挥文保员的作用;4、在文物安全巡查的同时,做好山体防火巡查工作,联合镇村护林员共同防范山体火灾隐患;5、维护维修监控设备,更换监控蓄电池,确保安防系统视频、存储正常。6、8月6日凌晨3时,我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近半个月白天巡查走访、夜间蹲守防范,抓获正在实施盗掘的犯罪分子2名、涉案车辆1台、探杆电钻等盗墓工具若干,现场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件已经成功侦破,共抓获盗墓分子3名;7、《唐景陵保护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现正在上报省政府核准公布;8、“唐代帝陵--景陵神道遗址保护修缮”和“唐代帝陵--景陵东南角阙保护修缮”工程已全面完工,项目实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赏,文物保护和惠民利民双收获。9、完成了景陵四有档案2023—2024续补工作;10、唐代帝陵景陵西南、西北角阙保护加固项目,唐代帝陵景陵陵园北门保护加固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11、完成时间博物馆备案申请各项资料准备和手续完善工作,现已经市局审核通过,待省局组织专家评审;12、清理填埋了神道沿路建筑垃圾,并做好在文保单位乱倒垃圾的宣传和发现处理,清理四门石刻护台荒草。二、取得社会效益情况:1、广泛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保护区内村庄,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提高群众对文旅领域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2、中秋期间,邀请电影公司开展“团圆思英烈”电影放映周,连续5天放映了《剑吼长城东》等红色影片,受到了群众好评;3、发动群众在神道石刻附近连片种植油菜花,油菜花海和神道北侧的桃花园,吸引过路游人驻足拍照打卡,增加了景陵人流量;4、国庆期间,联合时间博物馆开展景陵与326授时台图片展、摄影展、书法展、非遗进景区等活动,打造景陵区域旅游小环线。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景陵辖区保护区域大、遗址多,日常巡查管理难度大;2、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二)改进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田野文物巡查及陵区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每天巡查,严厉打击在保护区内挖沙、取土、采石、修建坟墓等违法行为;2、日常工作中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提高我单位人员业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抓好文保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2、组织完成《唐代帝陵景陵西南、西北角阙保护加固方案设计》,《唐代帝陵景陵陵园北门保护加固方案设计》工作;3、抓好重大法定节假日的文化活动开展;4、严防车辆上山,维护辖区环境风貌完整;5、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