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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丹凤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3 08:25
单位名称
丹凤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业务范围:负责县域林业技术推广、森林植物检疫、林业工程调查规划及设计、森林病虫害防治;承担县域内林木种苗及种子资源的保护管理等工作。
住所
丹凤县北新街44号
法定代表人
王鹏
开办资金
52.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丹凤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92万元
6.42万元
网上名称
丹凤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报告如下:一是林业植物检疫检查全面覆盖。组织开展了多次针对辖区内涉木企业、种苗繁育基地、木材加工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检疫检查。今年组织专项行动26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涉苗涉木企业42家,复检苗木439.3万株,检疫木材407立方米,发放宣传材料580份,签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承诺书》14份。对检疫申报制度进行了宣传,各企业和个人都能主动报检,检疫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严肃查处林业植物检疫违法案件。共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法规案件1起,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维护了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严肃性。三是检疫监测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覆盖了辖区内主要的森林资源分布区域。通过定期巡查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四是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精准到位。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普查工作。全年共完成普查面积71.2万亩,监测普查小班12033个。普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通过普查,准确掌握了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指标全部完成。2024年病虫害成灾面积0.8万亩,成灾率3.29‰,与市局下达指标4.6‰下降下降1.3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8.097万亩,预测发生面积18.6万亩,测报准确率97.29%,与市局下达指标92%提高了5.29%;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8.097万亩(均为无公害防治),无公害防治率100%,与市局下达指标86%提高了14%;苗圃面积996亩,实施产地检疫996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六是切实加强种苗生产经营和调运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种苗生产经营、调运过程中的规范和标准。实行种苗经营许可制度,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从事种苗经营活动。对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进行登记管理,防止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要求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的种苗质量管理制度,对购进和销售的种苗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种苗质量合格。同时,要对种苗进行包装和标识,标明种苗的品种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严格调运监督管理。建立种苗调运检疫制度,严格执行种苗调运持“三证一签”(植物检疫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合格证和种苗标签)制度。坚决禁止从疫区调运种苗,防止病虫害的传播扩散。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种苗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调运市场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无证经营、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对种苗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七是全面完成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八是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有序推进。九是全面完成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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