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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2 09:39
单位名称 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地下水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及管理保障。地下水勘察,井灌区规划,机井工程建设管理,新技术研究及推广,抗旱防汛保障。
住所 宝鸡市宝平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少平
开办资金 206.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8万元 16.1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经费来源由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拨款,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持续规范地下水监测工作。一是地下水监测工作不断规范。完成33处省级自动监测站和59处人工监测站数据的采集、校核工作,针对水位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现场复核校准,建立了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二是地下水监测研究深入开展。整编2023年度地下水监测资料,对地下水保护利用提出了建议意见,编制完成了《全市地下水监测研究成果报告》和《市区地下水通报》。(二)高效完成地下水监测站网业务。一是扎实开展监测站网优化工作。对部分年老失修、干枯废弃站点进行了调整优化,踏勘替换省级地下水监测站2处。踏勘选定31处市县级地下水监测站纳入省级管理,优化后我市地下水监测站总数量为193处。二是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运维管理全面完成。紧盯国家地下水监测信息平台,设备数据月上线率达到了100%,数据完整率保持95%以上。全年开展测站巡查125次,更换4G设备RTU45个,开展人工校测100余次,洗井清淤6处,井深测量81处,透水灵敏度试验51处,修复水毁站点8处。三是地下水监测站网形象不断提升。开展地下水监测站网标准化建设,对12处地下水监测站设置了标识保护牌和管理职责牌,井台统一设置了测量固定点,测站周边环境彻底进行了清理。(三)全力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一是坚持通报制度。合理运用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这一有力抓手,在省厅两月通报的基础上,将通报站所有国控站纳入通报范围,与省级通报错开一月进行通报,指导超采县区严格监管地下水取用水,持续发展节水灌溉措施,谋划“引”“调”水,地下水源置换项目。二是完成综合治理项目上报入库工作。推动《凤翔区虢王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和《岐山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上报入库,指导陈仓区谋划了慕仪镇超采区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推进了《扶风县美水沟水库输水项目》的实施进度。三是开展超采区2016-2023年治理工作评估工作。对2016年以来超采区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指导涉超县区完成了自评估报告,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全市超采区治理评估报告。(四)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加强水法宣传。组织了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扫黑除恶专项宣传”等水法宣传活动以及“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的科技宣传活动。二是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业务。现已完成2023年度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总数量47026个(其中:管井和大口井共计17473个,规模以下机电井和人力井共计29546个,注水井和回灌井共计7个)。三是积极学习宣贯新修订的《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和《陕西省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若干措施》。《条例》和《若干措施》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编写了宣传报道,并邀请省水资源处、省地下水中心专家来我市召开宣贯会议,全市13个县区及杨凌示范区等100多人参加,发放学习材料500余份,取得较好的效果。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执法人员换证、证件延期、培训、考核等工作,完成了新证申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强化运用,初步建立地下水位变化预警提醒机制。对全市193处监测站数据每月进行整编分析,向各县区下发了水位变化预警提醒文件,各县区能够针对水位下降区域积极开展调查摸排,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运用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二)提高能力,监测站自主运维水平大幅提升。我们以“强化自主能力,保障高效运转”为目标,从省中心争取自动监测仪器(RTU)50台,通过认真学习和厂家远程指导,业务人员熟练掌握了更换调试方法,在测站运维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全年更换45套,在全省13个地市中率先实现了自主维修维护能力。(三)成绩突出,监测和运维管理受到省级表彰。在2023年度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管理和监测工作测评会上,由于我中心监测工作开展扎实,站网运维管理质量高,在全省取得了优秀等次。9月份,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组织在全省评选了行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我中心获评省级“地下水先进集体”,两名业务人员分别获得“监测能手”和“资料整编能手”称号。(四)依法监管,规范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市场。建立了水政执法巡查机制,坚持每月定期巡查,全年执法巡查56次(辖区内),规范化了地下水取水工程、地下工程疏干排水方案审查及监管工作。全年查处国网宝鸡供电局综合用房项目未备案进行疏干排水施工案件两起,完成方案审查两个;查处金台区2023年3.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非法建设取水井项目案件一起,并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做到了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1月被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评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监测成果转化及应用不足,研究成果深度不足。2.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部门间合力不足,水源置换工程谋划项目较少。3.对新修订的《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和《陕西省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的宣传贯彻落实,对旧条例有改动的条款还需要重点学习落实。4.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和超采综合治理缺少资金的投入与支持;专业技术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改进措施1、狠抓资源整合、开展技术力量优化配置。2、强化地下水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信息化。3、加强全处职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为单位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发展思路2025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学本领、强职能、提素质、优服务”的总目标,积极履行《地下水管理条例》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能职责,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努力为宝鸡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二)目标任务1.持续做好地下水监测研究。加强地下水动态日常监测任务,抓好监测研究及成果转化,不断完善地下水预警提醒机制。2.强化监测测站运维管理。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维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完成监测站井深测量、透水灵敏度试验测试、人工校测以及洗井清淤任务,同时,对破损测站进行维护维修,保障测站正常运行。3.持续推动超采区治理工作。推动新一轮超采区限采区划定,督促县区完成新一轮超采治理方案,抓紧委托编制市级新一轮超采治理方案,指导县区严格执行地下水管控指标,按照“节、引、调、补、蓄、管”要求综合施策,大力实施水源替代项目,按期发布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保障超采区地下水位处于合理区间。4.巩固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我市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细化管理流程,将每一项地下水取水工程进行线上网络化管理,线下核查,所有项目做到常态化动态管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