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落实就业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就业管理;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就业;管理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管理职能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救济困难职工;劳务输出;管理援助基金;管理劳服企业,举办就业实体;就业调查研究和就业综合统计。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座6楼 | |
法定代表人 | 惠宽侠 | |
开办资金 | 78.1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38万元 | 23.1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紧扣重点任务,夯实就业基础1.追赶超越,城镇新增就业位居全省前列。落实省市稳就业会议精神,分解任务,夯实责任;依托人社工作进园区,深入县区调研督帮,扩大就业容量;推广就业数智化系统,定期通报核查提升数据质量;聚焦县域经济,挖掘政策岗位、开拓市场岗位,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吸纳、公益岗位兜底,实现就业量质双升,全市新增就业居全省前列。2.持续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稳中有升。开展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暖农民工及苏陕劳务协作,落实返岗点对点运输保障,为农村劳动力及返岗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岗位对接服务;支持村镇建劳务合作社、服务队或公司,县区设工作站;依托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监测系统,动态调度142个行政村农村劳动力监测数据,定期分析研判,促进有序转移就业。3.广泛发掘,多元培育品牌带动就业。制定《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申报、审核、核查、评审等流程认定市级劳务品牌15个,培育省级品牌3个;开展专家基层行活动,为园区、协会、企业提供指导;组织参加省展播访谈及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展示交流,提升我市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市累计培育地域特色劳务品牌36个,带动就业37万余人。(二)加速平台建设,促进充分就业4.创新举措,开展“家门口”就业服务。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抓手,建设零工早市、招聘夜市,统筹指导全市建设就业服务驿站,支持镇街、社区等建立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截至12月底,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28个,完成年任务140%,月均服务2000余人次。5.搭建平台,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制定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指导县区提升零工市场建设水平,完善运行机制。截至12月底,建成县区级零工市场14个、镇级驿站1个,汇集2100余家企业1.9万余岗位,日均服务800余人次,发挥就业“蓄水池”作用。6.强化措施,大力扶持就业帮扶基地和村镇工厂。落实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会议要求,规范帮扶基地和村镇工厂发展,坚持月度调度机制。截至12月底,新建社区(村镇)工厂17家(完成106%)、就业帮扶基地23个(完成104.5%),持续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三)落实帮扶政策,做好就业服务7.统筹规划,提升公益性岗位管理质效。落实《宝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下发加强管理通知,指导县区规范开发公益性岗位。截至12月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553人(城镇560人、乡村5993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核查整改问题线索61条,追回补贴资金96415元,完善管理机制保障资金安全。8.援助帮扶,为就困人员“保驾护航”。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就业一人”动态帮扶机制。全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436人,帮扶实现就业4034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供爱心岗位和政策服务保障。9.精准高效,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印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通知,指导县区政策宣传及申报审核。通过系统录入、资料审核、网站公示等程序,发放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433人,金额1068万余元,精准落实惠民政策。10.强化管理,提升基层队伍服务能力。召开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会议,通报2023年考核结果,签订2024年劳动合同;完成8个县区43名协理员补充招聘,充实基层力量;按照“固基本、强优势、补短板、促提升”的工作要求,指导县区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四)扛牢治欠责任,构建和谐关系11.全面统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5份文件,成立治欠专班和督导组,召开冬季行动部署推进会,压紧压实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12.主动作为,积极完成重点任务。迎接省考核及第三方暗访抽查,报送了国家考核第三方评估机构抽查项目资料,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监管,谋划打造20个“标准化安薪项目”。排查政府国企项目252个,解决欠薪37件,为423人追薪503.39万元。13.压茬推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检查在建项目101个,解决欠薪346件,为1286人追薪960.96万元;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检查企业376户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14.数字治欠,加大违法惩处力度。比对根治欠薪平台数据,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办结平台线索5066条(工程领域2742条、非工程2324条),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2742条、非工程建设领域2324条,时效内结案率100%。移送公安案件5起,公布重大违法3起,失信惩戒2家,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15.凝聚合力,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办理工资保证金预存481户、退还26户;协调住建部门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8157.3万元至工资专户;联动司法、信访等部门共享信息、汇总工作情况,建立冬季行动台账,形成治欠合力。16.强化练兵,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分批次对县区业务负责人、在建项目网格员、劳资专管员、项目经理等180人开展治理欠薪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竞赛表彰52人;评查34份监察案卷,评出优秀案卷6份、优秀县区6个,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五)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合法权益17.畅通投诉,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实行“监察仲裁一站式”服务,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强化非工作时间值班。全年接听投诉咨询1892人次、接待来访841人次;高效办结信访案件70件、省转办欠薪线索152条。18.强化宣传,提升政策法规知晓率。通过官网、公众号及媒体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春风行动”等活动深入企业乡村发放政策资料。陕西日报报道《“安薪行动”保障工资支付》,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刊发《紧盯“薪”动态推进“薪”无忧》《“三专+三促”高效维权》经验,人社部、省政府官网及学习强国转载,有力宣传推介了我市劳动就业方面的鲜活经验和工作成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3895人,完成年任务的125.34%;失业人员再就业13876人,完成年任务的126.1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65人,完成年任务的101.6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7.5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4.732%;全市共立案和协调办理欠薪案件967件,为9322人追发工资5481.1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就业服务覆盖不均衡。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基层平台布局集中在城区,乡村及偏远地区服务半径不足,灵活就业群体获取服务便利性有待提升。2.劳务品牌带动效应有限。部分劳务品牌区域影响力较强但省外拓展不足,与新兴产业对接不够,未形成规模化就业增长极。3.欠薪隐患动态排查不足。专项行动虽解决存量案件,但源头预防机制待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监管仍存在执行漏洞。(二)改进措施1.优化就业服务网络布局。增设乡村就业驿站,推动零工市场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建立“线上+线下”实时岗位对接机制,扩大灵活就业服务覆盖面。2.深化劳务品牌产业链融合。联合行业协会制定品牌升级计划,对接电商、文旅等新兴产业开发技能培训项目,拓展省际劳务协作输出渠道。3.完善欠薪源头防控体系。综合运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监管,比对通报相关数据,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四、2025年工作计划1.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以上。2.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85万人。3.建设零工驿站10个,创建“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20个。4.创建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等就业扶持载体25个。5.收集、转办、审核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线索,欠薪案件线索核查处置率不低于90%。6.指导县区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工作,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7.围绕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和本地特色,发展壮大劳务品牌,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实现“一县一精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12月,由省人社厅评定为城镇新增就业位居全省首位;2024年12月,由省人社厅评定为2024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全省首位;2025年2月,由省就劳办评定为2023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A级(考核工作于2024年开展,文件印发较晚);2024年6月,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宝鸡市第一批“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2024年11月,由市委编办评定为事业单位履职评估“优秀”等次。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