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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动物卫生和屠宰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5-05-09 10:4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动物卫生和屠宰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屠宰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和生猪拉运车的日常监管;病死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环城西路863号
法定代表人 张怡莎
开办资金 105.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4万元 56.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强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1、产地检疫情况:全区共设置6个产地检疫申报点,覆盖面达到100%。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及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结果对动物实施检疫,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查验实验室检测报告。做到申报必理、现场检疫、仔细查验、谨慎出票、规范记录,杜绝“隔山开票”的情况。2024年全年产地检疫共计:生猪2.7341万头、牛0.0760万头、羊0.0020只、禽类710.25万羽、兔0.004万只、犬0.0005万只、猫0.0009万只、豚鼠(实验用)0.16万只。“瘦肉精”检测共计0.106万份。2、屠宰检疫情况:全区现有定点屠宰企业4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禽类定点屠宰企业1家,牛羊定点屠宰企业1家。对4家屠宰企业均按规定足额派驻了官方兽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责,监督屠宰企业做好畜禽入场及待宰巡查,对入场的家畜进行“瘦肉精”抽检,并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各项记录。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同步检疫。2024年全年屠宰检疫共计:生猪84.3215万头、牛6.2201万头、羊0.002万只、鸡237.3024万羽;驻场官方兽医“瘦肉精”抽检:2.3953万份;企业“瘦肉精”自检:5.5208万份,结果均呈阴性。3、落地申报检疫情况:为保障我区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止外疫传入,我站严格执行调入动物落地申报检疫制度,加强落地监管工作。2024年全年落地申报检疫共计:猪0.93万头、禽25.42万羽、牛0.0518万头。4、畜产品抽检情况:2024年全年抽检共采样564份,其中,生鲜乳(羊奶)抽检2份,抽检猪肉185份、猪肝48份、牛肉86份、牛肝8份、羊肉16份、鸡胸肉143份、鸡蛋76份,抽检结果均合格。通过抽检和宣传提高了养殖场对安全用药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提高了违法使用违禁兽用药危害性的认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5、科技大培训工作情况:按照高陵区农业科技大培训工作要求,针对全区养殖业发展现状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我站坚持集中培训与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2024年农业科技大培训共计培训949人次,显著提升了我区广大养殖场(户)、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二)强化动物卫生和屠宰管理工作1、检疫证章标志及检疫无纸化出证管理。为加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及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人员账号管理,防止无关人员非法接触、使用票据、标志和证章,从领取、登记、保管、发放等环节实行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建立台账,工作有条不紊。防止官方兽医账号借用,加强账号密码管理。通过票证审核,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漏洞,将精细化、痕迹化管理贯穿落实到检疫证章标志的日常管理及官方兽医账号安全管理当中。2、做好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要求,实行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建立生猪、牛羊和禽类运输车辆备案台账,进一步加强畜禽调运监督管理。共计备案生猪运输车33辆、牛羊运输车12辆和禽类运输车22辆。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我区有3家生鲜乳收购企业。在日常监管中,一是检查是否依法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三是严格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定期抽检;四是加大对生鲜乳质量的监测频次和力度,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2024年共检查生鲜乳收购企业46次,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兽药规范使用承诺书6份,发放兽药使用技术指南等宣传资料55份。4、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目前我区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13家。在日常监管中,一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是否在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三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是否依法注册或备案,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药器械等违法行为;四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使用人用药用于宠物诊疗;五是督促、指导动物诊疗机构掌握数字化监管平台信息操作工作。2024年共检查动物诊疗机构108次,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兽药规范使用承诺书共计26份,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5、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及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补助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引导养殖场(户)、屠宰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病死畜禽报告、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2024年全年畜间布鲁氏菌病净化无害化处理羊32只、牛8头;公共区域处理死羊2只,死猪1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1490头、鸡7203只;屠宰环节处理有害腺体180862公斤、猪140头、牛1头、鸡1082只。6、监督生猪屠宰企业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自检工作及屠宰环节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清洗消毒制度。生猪屠宰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是降低病毒扩散风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手段,我站派驻生猪屠宰企业的官方兽医从采集血液样品到实验室检测全过程无缝式监督,监督其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全年监督生猪屠宰企业采集血液样品13873份,实验室检测13873份,结果均呈阴性。7、我站高度重视养殖环节医疗废弃物收集工作,设置了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由专人负责,登记造册,申报点和畜牧兽医站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起了养殖环节医疗废弃物收集体系,2024年全年移交至专业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590公斤。二、取得社会效益1、通过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确保了肉食品安全,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2、通过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发生与传播。能够将病死畜禽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减少对土壤及水资源、空气等自然资源的污染。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养殖环节部分养殖场(户)法制观念淡薄,存在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现象;同时因其生物安全条件基础较差,防御疫病的能力较弱,多数选择自行深埋处理的传统方式,此方式受土地资源、水源保护、环境污染的限制越来越多。(二)改进措施各申报点、兽医站持续向服务对象开展《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宣传,监督养殖场(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防乱抛乱扔病死畜禽的行为,提高养殖场户法制意识。鼓励中小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暂存点,散养户病死畜禽规范运送至收集暂存点或中转库,健全专业无害化收集体系。四、下一步打算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官方兽医业务能力,优化完善官方兽医教育培训机制,聚焦动物检疫制度要求宣贯和警示教育,多方面多途径加强官方兽医培训。2、加强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畜禽调运监管,继续推进生猪、牛(羊)、禽类车辆备案管理工作;3、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4、继续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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