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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09 10:2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域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职业介绍;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办理人事代理服务;代办社会保险。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南新街464号
法定代表人 文满江
开办资金 11.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万元 9.87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2024完成申报610人参加就业见习,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768个,发放就业资金2954370元。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2024年完成25次,其中政策宣传15次,就业招聘10次。通过“高陵人社”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26期,提供3600余个就业岗位。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规范开展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与跟踪服务。实现100%受理并提供服务。2024年登记推荐34名高校毕业生参与公益性岗位工作,实现临时就业。2024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498份,按程序完成托管手续;其他流动人员档案接收224份,办理档案转出518份;接收高校转来的毕业生档案1922份,逐份核对、入库并录入系统。以档案为依托开具证明、档案材料收集、档案查阅、借阅、政审等档案管理相关业务工作3025余人次。为15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为5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认定、评审申报工作;为1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为1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为1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西安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为340名档案托管人员办理卫生类考试现场确认申报工作,经西安考点审核通过319人:其中273人通过《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45人通过《202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1人通过《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具体表现为持续走访域内企业,向企业宣传了就业见习等人社部门的就业创业和惠企政策,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和上岗人数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以开展校园招聘会为契机,对企业的招聘意向、用人层次、目标院校进行了解,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进校园开展宣讲招聘活动,对壮大域内人才队伍,服务地方经济,发挥更大的作用。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在优异成绩的背后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档案管理业务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在人才招聘等服务中,提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个性化需求。 针对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完善档案接收程序,加强对人事代理业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效能;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需求调研工作,定期走访企业,建立企业需求台账,根据企业反馈调整服务策略和内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用心架起就业服务的纽带桥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发展见习单位,提供优质见习岗位,规范见习管理。二是多方搭建人才对接新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高质量就业,解决企业用人难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方便毕业生理解和应用。四是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