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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石柱木材检查站

发布时间: 2025-05-08 16:49
单位名称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木材检查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住所 耀州区石柱乡石柱村
法定代表人 柯建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6万元 5.14万元
网上名称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木材检查站.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在林业局大力支持下及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林业局年初工作会议总体思路,我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位,通过努力,全站取得了相应的成绩。观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集体林管护完成任务情况1、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在各交通要道路口,主干道,及沿公路农户房子上,刷写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达5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300多张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在平时的巡护中,护林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农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提高广大林区农民的意识,共同保护辖区的一草一木。2、强化学习、明确职责管护站每月定期对护林员培训一次,一是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陕西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陕西省木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二)护林员管理我站按月对护林员日志进行审核,到目前为止,护林员日志填写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事项较多,二是日期填写简化,三是月管护小结未写,针对这一问题,我站将严格桉照天保办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三)协助站其它工作护林员巡山护林的同时,积极对辖区非法占用林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全年我站宣传防火15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300余份,集体学习12次。全年辖区无森林火灾发生、无偷砍滥伐现象发生、无扑杀野生动物违法现象、无森林病虫害发生,辖区内秩序良好。三、存在的问题2024年以来,我站全体护林员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实施天保工程,对辖区内的天然林资源进行管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了以下不足:1、管护方面存在有死角,一年四季很少去,山大无人,我们也曾集中力量去管护,但必定次数太少了。没有执法标志服,着装问题等给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和执法力度。改进措施1、今后的管护要全面展开,不能只在交通便利的地段巡护,要经常情地组织力量集中巡护,制造声势,引起广大群众的注重。林政治理力度还有加大力度,减少各类林政案件的发生率,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木材加工厂治理方面存在监督不力,因加工厂可以天天加工,而护林员不能天天去管,天天去看,往往发生混水模鱼的现象。2、上级要配发统一林政标志服,这样管护站人员的着装就能统一,同时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好处。今后在木材加工厂治理方面,除了对其进行治理外,应还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加工期间不违反有关的规定,违章操作,否则没收保证金,还要视期情节严重程度对业主进行罚款处理。五、下一步计划2024年即将过去,明年的工作我站打算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认真搞好森林管护,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强化学习力度,提高管护站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集体林管护站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作用,确保天然林工程集体林资源管护的顺利实施及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在责任区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