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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08 10:5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价格鉴证工作,为长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所属行政区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的资质。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宇刚
开办资金 38.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52万元 2.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发改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区发改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四个服从”,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依法认定,秉公用权。以强烈的事业心和紧迫感,明确目标强措施,突出重点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突出主业主责,做好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努力确保涉纪检监察和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一是不断提高认定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干部始终要把公平、公正、守规、守纪放在核心地位,认真履行价格认定职能。二是严把工作标准。坚持认定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到认定资料一样不能少,认定环节程序一样不能缺,从严把关每一项价格认定事项和程序,确保工作质效。三是加强沟通。对典型案件或复杂疑难案件开展集体讨论和交流,始终和市级认证中心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积极争取市级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对案件的把关定向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梳理细化价格认定工作各项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涉案物品受理条件等全部上墙公示,并严格执行,从制度上对案件质量进行保障。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坚持每个报告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测算准确,确保案件真实有效,符合规范。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围绕市区重点工作开展价格认证工作,特别是涉及我区承建重点项目中的违法案件,以及新闻媒体关注和网络发酵热点案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行“三优先”工作制度,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优先指导、优先勘察、优先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工作的优势,确保市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社会热点问题得到妥善处置。2024年我中心现场勘验案件160多起,出具价格认定报告98份,涉案金额81.39万元。案件合格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做到了价格认定结论无纠纷、无诉讼、无复核案件。有力地配合了公、检、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突发性案件的侦破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二)聚焦为民解忧,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随着我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也成为了公众表达合法利益诉求的重要途经。我中心继续利用价格认定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纠纷多元预防和化解机制,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好各类价格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紧紧围绕国家、省三部委《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供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区在完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A级景区、街道、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发挥发改、司法、法院价格争议调解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平台的对接联动。全区16个街道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调解组织名册,区法院认证后进行价格争议案件线上委派调解,工作机制运行顺畅。二是继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联合司法、法院对各调解工作站、调解员进行了实地考核,对机构、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建立高效的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36个,新聘用价格争议调解员49名,已经全部上岗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制作宣传品、宣传彩页、展板等各种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更多的价格争议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让当事人用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降低司法成本,便利社会公众。2024年全区受理调解各类价格纠纷案件471件,成功调解430件,成功率91.3%。其中:平台受理调解各类价格纠纷案件399件,成功调解371件,成功率92.98%;各基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直接受理案件72件,调解成功59件,涉及金额231.87万元。二、存在问题(一)价格认定工作难度和风险不断加大,思想、知识亟待更新加强。随着社会的发展,价格认定的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标的物品种繁多、涉及的门类众多,专业性很强,有些价格很难把握,认定的难度不断加大,干部承受的思想压力很大,老的方法和经验,已不适应当前案件的要求,知识亟待更新,培训学习尤为迫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关系到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常抓不懈。需要干部自觉的更新观念,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有效的规避化解工作风险,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将定期开展单位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价格认定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我中心价格认定干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素质。在提高干部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同时,我们持续加强价格认定工作的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价格认定工作风险前期预防,中期、后期监控和及时处置,严格工作程序,信息公开,集体审议,提高科技防风险能力。价格认定和纠纷调解工作组织保障亟待加强。长安区处于经济开发阶段,经济活跃,人员组成复杂,涉及财物案件较多,案件特别庞杂,认定难度加大,加之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而我中心面临认证干部委内混岗,实际从事认定人员较少问题,认证基础工作亟待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能力,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流程。(二)进一步履行价格认定工作职责,落实好目标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持续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三)积极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开扩思路,深化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探索解决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新方法。(四)加强价格认定档案的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原则、收集、管理、统计开发和利用档案,价格认定工作档案数量大,保管期限长,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仔细、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五)借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专家库”信息化资料的完善和应用,充分发掘省市专家库资源和价格个信息资源,实现平台的共用共享,保障重大疑难案件的顺利进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