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减灾救灾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综合减灾的组织协调、能力建设、技术推广、科普宣传、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609 | |
法定代表人 | 毕永刚 | |
开办资金 | 3240.6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969.76万元 | 2973.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运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开展了全市综合减灾的组织协调、能力建设、技术推广、科普宣传、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现将开展业务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积极推进风险普查评估及数据更新工作根据国普办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机制,做好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要求,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陕应急(2024)261号),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工作有序进展,其中包含培训、宣传、数据更新采集、质检、汇交等工作。按照国普办要求时间节点9月5日前完成了软件系统上线和网络环境配置确认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县区普查技术队伍建设,做好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所需的人才储备。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全市调查数据进行重点核查,高标准完成市级普查数据更新工作。(二)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对13个县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了专项检查,规范了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办。通过调研摸底,建立了全市141个偏远多灾易灾村的灾害隐患台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送教下县、直插基层、送课上门、按需施教”的方式,对镇村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培训。此次培训分别就提高灾害信息员的业务能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标准、社区灾害风险评估、社区灾害风险示意图和社区疏散撤离图绘制及社会力量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经验介绍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培训内容紧贴工作实际,既有政策解读又有经验分享,指导性强。共培训12个县区2500余名县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进一步做好全市灾害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完善灾害信息信息员管理机制,明确灾害信息员考核奖惩机制。(三)加强日常科普及典型宣传全年组织开展大型防灾减灾宣传宣传5次,科技之春宣传月1次,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2次,国际防灾减灾日宣传1次,全国科普日1次。编制印发了《宝鸡市社区应急知识手册》5000册。制作防灾减灾宣传背包,及手提袋15000个,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广防灾减灾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加大防灾减灾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四)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宝鸡市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提出2024年内要新创建4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3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申报条件提出了要求,对申报程序及时间进行了安排。各县区创建积极性高,截止6月30日汇总出各县区符合条件的拟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针对个别社区还存在创建标准不高,资料不规范,物资不完善等情况,6月初市减灾救灾中心对拟创建的社区进行了重点跟踪,一对一指导,并有针对性的对多灾易灾村、社区增补部分应急物资,帮助拟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在中期督导的过程中,为了防止一创了之,资料不持续更新,预案不继续完善,对去年创建成功的进行了回头看,对不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通过现场培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发掘创建的特色亮点及时大力推广,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各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五)高效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我中心指导县区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并及时收集、审核、上报每一轮的灾情信息。今年以来我市先后上报风雹、干旱、雪灾、洪涝等多种灾害19次,其中:旱灾1次,风雹灾害8次,雪灾3次,洪涝7次。截止8月30日,灾害造成我市13个县区357200人受灾,因灾死亡6人,因灾失踪7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993人,紧急转移安置30805人,其中集中安置8555人,分散安置22250人,需紧急生活救助32807人,需过渡期生活救助430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8708.55公顷,成灾面积19339.01公顷,绝收面积2402.49公顷,因灾死亡牲畜2869头;一般损坏住房2670户,严重损坏住房1057户,倒塌住房216户;直接经济损失649952.87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45301.17万元,农林牧渔损失79663.59万元,工矿商贸损失42143.3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410173.88万元,公共服务损失66322.8万元,其他损失6348.09万元。并指导县区积极准备按时完成冬春救助工作。全年需重建房屋351户(20000元),已完成194户,完成率55.27%;需维修房屋1454户(2000元)已完成1402户,完成率96.42%。未完工的于2025年6月前全部完成。做好205456名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金发放核查工作(全市冬春救助资金4049万元)。(六)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举办知识讲座、业务培训、预案修订、等方式,分别前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宝鸡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台区新维巷社区和蟠龙镇南皋中心小学、麟游县九成宫镇丰塬村等单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培训活动,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品20000余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以校园、社区为主阵地,充分结合“生态卫士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暨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以防火、防震、防溺水、防燃气泄漏和家庭急救等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悬挂横幅256条,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48000余份,开展培训1586场次,应急演练1213场次,解答群众咨询58200余人次,培训群众54.6万人,实现“五金活动”全覆盖。(二)高效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我中心指导县区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并及时收集、审核、上报每一轮的灾情信息。今年以来我市先后上报风雹、干旱、雪灾、洪涝等多种灾害19次,其中:旱灾1次,风雹灾害8次,雪灾3次,洪涝7次。全年需重建房屋351户(20000元),已完成194户,完成率55.27%;需维修房屋1454户(2000元)已完成1402户,完成率96.42%。未完工的于2025年6月前全部完成。做好205456名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金发放核查工作(全市冬春救助资金4049万元)。有效降低了我市自然灾害对农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筑牢了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创建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改进措施:进一步跟踪指导,主动联系社区,加强动态管理,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年度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强化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指导镇(街)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领域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编制风险隐患防治图(1:5万);村(社区)制定脆弱人群清单、绘制基层灾害风险地图、明确疏散逃生路线。坚持定期主动排查和鼓励激励群众发现报告身边风险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好监测、管控和治理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治理。(二)继续筹划宣传活动。持续组织好消防宣传月、“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街头宣传、科普讲座和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大力推广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提高灾害应对能力。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应对各种突事件的能力,要加强与各级灾害信息员的沟通协作,加强预警监测,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对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区风险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报、早预警,缩短灾害报送过程。进一步加强灾后指导工作,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补救工作,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四)建立物资储备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和使用上级下达的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补助、奖励等财政资金。争取各级各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力争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达到满足5000人紧急安置转移需求,镇(街)救灾物资储备点达到满足1000人紧急安置转移需求,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