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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07 11:2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全区五保户供养对象和残疾人进行集中生活管理;集中康复治疗;集中生产劳动;审定和接受入养老人,并予以妥善安排,接受民政部门指导和检查,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南环西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彪
开办资金
101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9.88万元
890.64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度开展活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4人,其中全护理13人、半护理16人、自理15人。本年度主要工作如下:1.目前70岁以上占比达60%以上,而且所有入住人员因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肾病、糖尿病、精神类等疾病需长期服药和日常健康调理,中心与区医院和鹿苑卫生院签订长期健康管理监测协议,由区医院康复科和鹿苑卫生院定期上门为入住人员查体、调整服药和健康指导,确保了入住人员身心健康。2.因特困供养人员长期居住院内不与外界接触,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中心尽可能从他们的日常起居、家庭困难、合理诉求等方面想办法,在法定节假日等传统节日进行饮食调剂并组织开展活动,日常注重饮食健康及水果零食的增加,每月组织当月过生日的老人集中过生日,早晚鼓励锻炼,以达到心理压力的缓解。3.严格执行日常护理、巡查制度和夜间查房查铺制度,确保人员安全。每天对公共区域和供养人员房间、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整洁卫生无异味,床上用品、衣物定期换洗,定期为供养人员洗澡、洗头、理发,保持老人容貌整洁,为半自理和全护理的供养人员送饭、打水、喂饭、为服药供养人员进行辅助服药,日常照护细致入微。4.4月至6月对全区270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走访、宣传和征求意见,对全区7个街道有集中供养意愿诉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信息反馈,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愿诉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截至目前2人正式入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为全护理、半护理人员提供全天候专业化照护,解决其生活自理难题,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健康档案,2024年开展医疗查体320人次,动态调整慢性病患者膳食方案,实现早发现早干预。3.社会资源高效利用通过集中供养降低分散特困人员救助成本,有效节约管理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集中供养率偏低:因家属及个人意愿等因素,全护理、半护理人员入住率不足。护理技能不足:部分护理人员专业水平不扎实,制约服务质量提升。2.改进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联合街道民政办摸排动员,对有集中供养需求人员精准衔接,提高入住率。强化技能培训:2025年计划组织护理培训12期,重点提升心肺复苏、应急处理等实操技能。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2025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规范运转和服务好特困供养人员,中心将根据《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标准》在管理、安全、服务等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2.狠抓安全管理。加强对人员、消防、用电、燃气、饮食安全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3.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康复训练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查房制度,做到预防保健和早发现早治疗,保证供养人员身体健康。4.加大护理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5.宣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政策,提高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彻底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全力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开展好相关工作。2025年中心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工作面貌,扬长避短,积极进取,力争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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