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高陵区>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07 11:1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 李娟丽
开办资金 120.1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7.7万元 112.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我中心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对象范围,遵照“无授权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的原则,完成新增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在册城乡低保复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核对工作。7月新系统上线后大力推广电子授权书、探索运用长期委托协议、建立一键提交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互联互通,全流程网上办理。截止12月低,各街办、相关业务单位共委托核对86945人,检出异常信息7928人次,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2、为进一步提高核对效率,切实减少核对环节,7月新系统上线后大力推广电子授权书、探索运用长期委托协议、建立一键提交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互联互通,全流程网上办理。3、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第三方对区核对系统平台开展三级安全等保测评,对测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推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2、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等急难问题,我区临时救助家庭信息核对工作随时申请,即核即查(暂不核对手工项目),提高救助时效性。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一)存在问题1、信息共享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只局限于城六区,查询范围有限,手工比对工作量大、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核对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2、各个部门的数据更新频次不一致,导致有些部门的数据滞后。3、手工比对信息核对不够全面。虽然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房管部门、车管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所提供相关数据对救助家庭的经济能够进行一定了解,但相对比较局限。(二)改进措施1、健全核对工作体制。我区核对平台新系统已经投入使用,2025年我中心将积极与市核对中心对接,不断完善新核对系统,根据系统使用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存在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级部门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系统各项功能符合我区工作实际需求。2、加强培训。积极与核对平台工程师及市核对中心对接组织街办核对工作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核对系统的正常使用。3、完善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街办信息核对的委托资料和家庭信息核对的授权资料,坚决做到无委托无授权不核对、先授权后核对、只核对不评判。四、下步工作打算1、不断完善新核对系统,提升核对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好新核对系统精准识别困难群众的重要作用,根据系统使用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存在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级部门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系统各项功能符合我区工作实际需求,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2、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对象范围,遵照“无授权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凡进必核”的原则,做好2025年全区新增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册城乡低保、残疾人复审等信息核对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需核对家庭的信息比对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我区范围内能够精准、及时、有效实施。3、为加强数据保密,增强保密意识。把信息保密工作作为核对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履行的职业操守和不可触犯的底线,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与各委托单位签订数据保密协议书。4、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授权规范管理,提高信息数据安全性,健全核对工作的机制和程序,根据新核对系统建设、业务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核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健全核对责任和反馈机制。在用好新系统的同时,积极发挥核对机制作用,逐步将信息核对范围向8+1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帮扶、以及其他有核对需求的部门延伸。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