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社会保险事业提供服务和保障。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伤、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市本级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算与决算管理,制定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市本级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稽核检查以及协议机构的监督管理;市本级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全市工伤职工的康复医疗、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全市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信息化建设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邓智勋 | |
开办资金 | 366.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85.95万元 | 1317.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12月,变更了宗旨业务范围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单位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2024年,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积极推动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二)科学制定统筹基金收支计划及预算、决算。坚持把会计基础工作做为财务管理的重点环节,严格遵守《社保基金财务制度》,持续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按时申请资金向十二县区经办机构拨付周转金,并指导县区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努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要求每月、每季度及时高质量完成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月、季度报表、年报和2022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三)高标准完成市本级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征缴、稽核检查、协议监管等工作。采取强化宣传、实地稽核、精准扩面等有效手段,不断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发挥失业和工伤保险稽核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手段监督参保单位履行法律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按时足额审核支付各项待遇。根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标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和工伤保险“保救治”的职能作用,保障失业人员、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维护合法权益。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审核、联审会签、社会公示后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企业,实现精准发放。(五)严格管理康复医疗和辅助器具协议机构。对市本级协议医疗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利用社保一体化信息平台,对协议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业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查。(六)全力做好陕西省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紧盯重点环节,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系统试点上线运行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历史数据迁移治理、信息系统功能测试、工伤协议机构系统对接、业务整合和经办岗位优化调整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11月18日,全省失业工伤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如期在我市上线运行,同时,在全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培训会上交流我市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分5期举办了全市失业工伤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班,组织失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操作和全市动态监测业务培训各1期,开展3期“社保知识大讲堂”,不断提升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用心用力办成民生工作任务”,实行线下实体窗口与网上办事大厅相融合,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压缩办事时限。高质量落实周末“延时服务”,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参保企业和办事群众。扎实开展推进“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包联企业,点对点宣讲援企惠民政策,现场解疑答惑,回应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中心继续保持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市首批“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目标责任考核“两连优”,2023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一)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失业保险参保5364户25.95万人,完成年度职能目标任务25.79万的100.62%;工伤保险参保14101户44.01万人,完成年度职能目标任务43.35万的101.52%,其中,补充工伤保险参保13.64万人。(二)工伤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至1845元,按规定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提高。全年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1万人次7076.99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58万人次2.06亿元。(三)全面助力企业稳岗位促发展。全市减收工伤保险费3924万元,减收失业保险费1.82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650户企业6612.69万元,惠及17.35万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56人278.7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61户456人68.4万元。(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伤康复一体化试点工作,全市工伤保险超龄人员参保21756人,实习学生参保2116人,审批工伤康复患者162人,157人已完成康复治疗。2024年12月,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已被省厅在全省推广实施。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心联合宝鸡市中医医院在我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通过优化经办流程,提高高效便捷服务,不断提升工伤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在服务群众还有差距,部分业务还需线下办理。二是企业选择性参保的问题解决办法不多。三是违规领取待遇的问题仍然没有杜绝。(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全省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工作,主动破解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做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与协议机构实现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探索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网上受理、在线审核、网上反馈。二是持续多层次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利用多种媒体,运用各种手段,规模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加强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部门间数据比对,联合税务部门、住建部门采取行政干预手段,推动企业依法参保。对于未全员参保的企业,采取宣讲政策、下发稽核通知书等手段,督促其依法参保。三是严格落实“初审、复审、审核”三级联审制度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年审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领取待遇问题的发生。每月发放待遇前,严格落实社会保险信息部级平台比对查询和跨险种核验制度,将以前的事后核验改为事前核验,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抓参保扩面,扩大覆盖范围。突出农民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持续推进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新参保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参加失业保险,解决企业选择性参保问题。2025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6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二)抓政策落实,实现应享尽享。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经办模式,调整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失业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确保各项政策补贴直达企业和个人等群体。(三)抓试点改革,健全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省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工作,实现行政与经办机构、险种间数据共享。大力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构建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体系。推进以政策统一为基础、省级统筹为核心、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的工伤保险待遇市级直发改革,提升服务等级。(四)抓数字经办,提升服务水平。主动破解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做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与协议机构实现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使工伤保险“小险种”发挥“大作为”。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在合作银行网点设立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窗口,提高政策宣传广度。(五)抓项目实施,推进工伤预防。配合市局做好“四类行业”“三类人群”分层次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2025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室外媒介等载体,强化工伤预防宣传实效,提高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六)抓基金安全,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对协议银行和协议机构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党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和“集中整治”工作,从严落实内控机制和基金监管规定,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