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草拟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化建设;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储存、运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审计,指导县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继忠 | |
开办资金 | 9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5.9万元 | 49.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我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紧扣任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群众所忧所盼,推动解决基层疑难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提升保障水平,落实待遇调整。紧扣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调研并积极测算,拟定基础养老金提标方案,积极与市局、市财政局沟通汇报,全力推动市级政策出台。认真落实中央于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元的政策,精准做好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同时,鼓励引导县区自主提高基础养老金,千阳县、高新区等5个县区自主提标。(二)推进参保扩面,强化政策宣传。以“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为依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针对青年参保积极性不高和缴费满15年不愿续费等问题,深入调研并制定精准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将政策讲透、利益算清。(三)提升参保质量,完善政策落实。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维护缴费政策,做好缴费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城乡居民缴费个人资助政策,优化经办流程,排除信息系统障碍。大力推广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四)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安全增值。严格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范基金开户银行选择,基金账户均开设在国有商业银行,仅设立一个支出户和一个财政专户。完善相关协议,细化支出户银行服务内容,对支出户基金执行优惠利率并按时结息。严把基金出口关,全面落实“三个全面取消”,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五)创新工作模式,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列为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每个县区打造1-2个示范村,实现镇级全覆盖。经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以收定补、由低到高、分段设定”的补助办法并逐步推行。此项工作获得人社部李忠副部长肯定,外省市5批次前来交流学习,《中国社会保障》杂志两次报道相关经验做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养老保险待遇提升使全市参保群众直接受益,有效提高了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13个县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83元,人均待遇水平达207.46元/月,相比2023年提高12.41%,完成省考目标任务的115.26%,在全省排名上升一位,位列第五,同时,为4.99万名困难群体代缴保费325.53万元,实现了应代尽代。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有效参保人数达到141.5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和谐。集体经济补助工作为全市309个村的8.65万名缴费人员补助294.74万元,不仅增加了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积累,还推动了村集体经济与居民养老保障的有机结合,探索出了一条乡村振兴与社会保障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得到广泛认可和推广。(二)经济效益。人均缴费标准提升,2024年人均缴费达到630元,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116.67%,连续多年稳居全省第一,有效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为基金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基金管理规范,实现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12月,基金累计结余76.97亿元,其中委托上级投资30.97亿元、定期存款44.05亿元、活期存款1.95亿元,累计利息收入11.58亿元,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同时实现了资金的有效增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待遇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低保标准相比明显偏低,保障能力有待提高。2.政策服务滞后。政策制度和经办服务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不够快捷高效。(二)改进措施1.提高待遇水平。加强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探索多元化的待遇提升机制,如鼓励更多县区自主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缩小与其他群体保障水平的差距。2.优化政策服务。定期对政策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及时调整不适应的条款。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经办效率,确保能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5年,我们将锚定目标,干字当头,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发展。(一)政策制度提升:聚焦动态优化,增强适配性。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政策动态及本地居民收入、参保群体特征等实际情况,围绕参保、缴费、待遇计算等关键环节,优化政策条款,完善政策体系,增强政策科学性与适应性。(二)业务能力提升:强化培训交流,塑造专业队伍。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定期组织内部业务交流,鼓励工作人员分享经验心得。积极与外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交流学习,汲取先进模式与经验。(三)待遇标准提升:拓宽提待路径,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鼓励县区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扩大集体经济补助范围,积极引导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开展调研建立科学长效调待机制,确保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四)风险防控提升:健全监管体系,保障基金安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明确职责与流程。强化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完善内部制衡机制。落实稽核风控制度,加强对县区经办机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严肃问责,维护参保群众权益,确保基金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