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编制养老保险预算和决算,进行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支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养老保险费征缴的检查、稽核工作;定期对外公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情况;指导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厅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许晋 | |
开办资金 | 7.3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8万元 | 7.2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12月12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开办资金,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宝鸡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按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参保目标任务高线达标。科学制定全市经办机构年度参保计划,定期调度通报完成进度。2024年,全市14个经办机构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养老待遇发放按时足额。规范落实资金申请、财务交接、支付审批、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每月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核定业务,认真审核支付计划,并通过社银平台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三)年度调待工作及时完成。主动与省基金中心汇报对接,积极向财政协调资金,认真研究调待政策,仔细核实后台数据,市县同步完成待遇调整与补发工作。(四)职业年金按时上解。严格落实职业年金登账记账日清月结机制,优化调整职业年金归集上解时间,缩短退休人员年金待遇领取等待时限;每月指导督促县区做好职业年金归集确认工作,提高全市年金业务办理水平。(五)集中整治扎实推进。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各方面反馈问题,建立12条业务问题自查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4条,已整改完毕3条,1条正在核查处置中。开展为民办实事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个。(六)扎实开展实地稽核工作。明确稽核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对市本级25家参保单位依法开展稽核,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系统对比、后台筛查等方式,发现问题8类,下发稽核告知书25份,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目前已完成6类问题整改。(七)刚性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加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政策及方法宣传,定期向参保单位通报未认证停发人员信息,督促做好认证工作。全年停发未认证退休人员待遇共计521人。召开加强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学习文件明确管理责任,通报违规领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防止多领冒领违规领取问题。(八)多批次核查省反疑点数据。严格按照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流程,逐条逐人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并及时对县区疑点进行分发,指导县区做好核查工作。2024年,共接收上级反馈疑点数据6批次2900余条,全部核查完毕。常态化开展死亡退休人员领取待遇情况核实,及时追回死亡退休人员多领待遇。(九)下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原试点政策清理规范,累计清退原试点个人账户2940人;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423人;向省基金中心转移261人。全面梳理涉及640号文件人员,目前原陈仓区某单位上划25人已通过市人社局身份认定,从2025年1月起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退休待遇;市本级某单位6人正在申报人员身份认定。先后妥善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3人,包括长期无法享受养老待遇1人、无法清退个人剩余账户1人以及向地方整体移交时转移错误1人,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十)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组织县区经办机构业务“不见面服务”操作培训,召开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软件开发公司三方座谈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系统功能模块,有效解决了社保缴费基数核定不规范、不精准等难题。修订完善《职业年金业务受理工作制度》《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退休相关业务办理规范》《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信访来访处置规范》等制度,促进业务经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通过科学制定全市经办机构年度参保计划、定期调度通报完成进度等措施,确保了符合参加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应参尽参,应保尽保。2024年,市本级按期支付退休人员各项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待遇发放做到了不漏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为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提供保障。通过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实地稽核、刚性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核查整改历史遗留问题、推广应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系统等工作,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可控。2024年,被省基金中心评为“经办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疑点数据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市委编办履职评估考核为“优秀”等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2024年,全处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促发展,担当实干勇争先,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局党组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不足。1.信息化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暂未实现;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联网核查暂未实现。2.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暂未完成。截止2024年12月,部分在企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关系接续工作仍在进行中。3.相关配套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也将发生变化,经办规程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二)改进措施。1.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不见面服务试应用,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数据共享模式;2.加快理顺养老保险关系,抓紧完成在企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关系接续工作;3.加强对延迟退休政策的学习理解,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四、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们将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党建、优服务、严管理、守底线、保安全,全面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不见面服务试应用。以全省业务经办系统提质增效为契机,加快推进以业务申报资料规范化统一、存档和查询电子化为基础的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上线试应用。结合经办工作实际,精简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就能申报办理业务,实现日常高频次业务无纸化经办。二是进一步理顺养老保险关系。依据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彻底理顺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先认定、再清算”的原则,逐单位、逐人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确保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养老待遇发放平稳顺利衔接。三是落实好延迟退休相关制度。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施,我处将充分预判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对延迟退休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帮助公众理解和适应新政策。组织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制度,及时调整机关保经办业务规程,优化服务流程。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