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畜牧、动物防疫和检疫、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跨区域和全市具有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F座 | |
法定代表人 | 卢涛 | |
开办资金 | 75.3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68万元 | 55.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突出从严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开展蔬菜用药大检查、大整治,对农产品安全生产、投入品管理使用、生产记录、企业自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全年共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8件;二是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在春管春耕、三夏、秋种等重点农时,农资市场交易的高峰期,扎实开展种子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白皮袋”种子、网络违法售种等行为。组织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证、档案、备案和包装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在全市范围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全市12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处理私屠乱宰投诉举报1起,立案处理3起,确保了我市肉品质量安全。四是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执法检查。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迅速行动,对全市兽药经营门店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门店进行了集中一个月时间的专项执法检查。五是开展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从3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对全市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积极落实市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实地查看兽药房、现场检查畜禽、查阅养殖档案等形式。六是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黄河流域禁渔执法行动。以嘉陵江、渭河等流域及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水生资源保护区为重点,采取督导、夜间蹲守、日常水面巡查等方式,扎实展开长江禁捕、黄河禁渔等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毒电炸”、无证养殖等各类非法行为,全面查处违法猎捕、使用非法捕捞渔具以及各种违规形式的生产性垂钓行为。七是开展农机执法。在春耕、三夏、秋种期间,主动入位,联合金台、渭滨、高新区农机监理站、交警大队等单位,重点检查农机操作人员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二)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各方监管合力。深入推进行刑衔接、部门协作、联防联控等机制建设。强化行刑衔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商请公安机关及时介入,针对涉嫌犯罪,启动案件移交,严格了执法程序,强化了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联动实现有机贯通,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夯实了基础。强化毗邻区域执法协作,与甘肃省陇南市签署《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联合陇南市、汉中市分别于6月、10月两次开展长江流域陕甘跨省交界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了三市六县在禁鱼宣传、执法办案等方面长期合作机制。强化市县联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年累计抽取市县执法人员45人次,开展农资市场联合交叉检查活动,累计检查各类门店130余家,通过保持高压态势,对种子、农药、饲料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三)聚焦科技赋能,创新农业执法模式。6月份,支队在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前期建设的基础上,以便民、便商、便管为目的,积极打造推广“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移动端,实现电脑端及移动端数据实时同步,完善了数据信息查询、简单文书制作、现场执法办案一站式规范化流程指引等功能。与此同时持续完善平台PC端,通过定期维护升级、优化平台功能、及时修补漏洞、积极应用推广等措施,确保了平台平稳运行。(四)普法宣法齐用力,多样宣传入民心。支队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秉持“执法+普法+服务”工作理念,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意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3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9.20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深入县区乡镇,宣讲涉农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农资购买使用手册、讲解科学辨识假劣农资常识,有效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五)培训赋能强本领,学以致用促提升。一是分层次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轮训。坚持把强素质、提能力放在执法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态化开展“学本领练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3次;同时积极组织“走出去学回来促提升”活动。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各类规范制度。初步制定《宝鸡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则》;同时制定下发《农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还按照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农业执法文书立卷归档流程。三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支队先后3次组织案卷评查,对全市办理的30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最终评出14卷优秀案卷,从中筛选出5卷优秀案卷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3卷优秀案卷报市司法局,参与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62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805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7件,其中市支队办理21件,涉及种子、农药、肥料、畜牧、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个领域;纠正轻微违规行为304起,营造了良好的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积极响应民众诉求,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41件,处理满意度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联动力度不强。在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虽能够积极加强协作,但在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内部信息不通畅、数据不共享、案件移转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层级监督有待提升。虽然经常性开展执法监督,但经办案件的深度不够,未能通过“以市带县、市县联动”解决县级执法队伍力量不强、能力不够的问题。(二)改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渔政执法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及非法屠宰的整治,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资游商游贩、电商销售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行执法办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春秋季市县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等,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指导县区办案力度和质量不断提高。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底线思维”,对信访投诉、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严肃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办案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通报,切实提升基层队伍办案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联动,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案件移转和查处行为,在项目监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等方面密切工作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促进执法与监管效能双提升。(二)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根据执法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以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比、法制培训、案件调查等活动,切实提升全市执法监管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强化执法宣传,彰显社会形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及农业综合执法先进个人等内容,宣传执法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弘扬执法正能量,推动社会认知形象转变,彰显执法新形象。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农业领域民生热点、舆论焦点等问题主动介入、快速反应,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隐患。聚焦典型违法事例、执法案件,加强案件剖析和媒体曝光,借助媒体力量,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