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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30 09:25
单位名称 镇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承担业务经办工作和年金待遇及养老金发放管理工作;承担稽核、内控管理、资格认证、风险管控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兴隆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米军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33万元 13.01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0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1.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全年累计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45亿元,职业年金基金征缴1.27亿元,累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4.3万人次2.8亿元,职业年金待遇1.9万人次776.51万元,财政代发项目发放294.74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发放率100%。协同推进具体事务性工作。一是审核办理新增参保业务800人次,暂停缴费业务560笔,单位和人员信息修改业务220笔,在职转退休并核定退休待遇198人。办理终止参保业务9笔,缴费退收业务20笔,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业务13笔,清退资金71.96万元。新增审核财政代发项目申请224人次,其中独生子女补助金170人次,护理费54人次;二是审核办理养老保关系转移接续113笔,涉及资金397.9万元,其中跨制度转出23人132.6万元,跨制度转入90人265.3万元;三是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稳步推进,对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截止目前已审查309人次,办理退费67人次,办理补收242人次,审核养老保险“老人”新增账户63人,重新办理退休43人;四是全面开展欠费催缴工作,累计印发催缴通知书3份,催缴职业年金欠费17.9万元;五是年金记实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完成职业年级虚账记实286人,记实资金1063.1万元,其中关系转移记实111人287.6万元,退休记实175人775.5万元;六是全面完成本年度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截止6月底,完成待遇调整3541人,补发待遇351.46万元,100%完成待遇调整和待遇补发;七是按照市、县人社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累计自查问题14个,交叉检查反馈问题4个,建立了相关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八是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工作。依据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办岗位设置清查工作和学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工作深入开展,印发了《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主体责任告知书》,累计开展内部稽核8次,实地督导30余次,核查各类疑点数据341条,追回死亡多领养老保险待遇8.9万元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持续落实轮岗制度,结合单位人员岗位和工作实际,及时对满5年的高风险岗位进行调整;九是全面完成3638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证率达到100%。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一是审核办理新增参保业务800人次,暂停缴费业务560笔,单位和人员信息修改业务220笔,在职转退休并核定退休待遇198人。办理终止参保业务9笔,缴费退收业务20笔,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业务13笔,清退资金71.96万元。新增审核财政代发项目申请224人次,其中独生子女补助金170人次,护理费54人次;二是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工作稳步推进,对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截止目前已审查309人次,办理退费67人次,办理补收242人次,审核养老保险“老人”新增账户63人,重新办理退休43人;三是全面完成本年度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截止6月底,完成待遇调整3541人,补发待遇351.46万元,100%完成待遇调整和待遇补发;四是全面完成3638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2.经济效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45亿元、职业年金基金征缴1.27亿元;二是全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2.45亿元。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确保了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全县有部分参保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频繁更换经办人员造成业务经办政策不清,衔接不畅,对管辖范围内的要情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特别是人员因死亡、服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要情信息传递不及时,给基金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2.过渡期内还有部分政策不明晰导致历史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例如:退休“中人”死亡抚恤金至今没有政策依据;退休服刑人员服刑满后待遇发放政策和标准均不明晰等问题使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局面,矛盾日渐凸显。五、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参保单位的业务培训模式,结合稽核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业务指导,强化交流协作,全方位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二是为了尽快落实“中人”抚恤金发放工作。计划采取二项措施积极扭转被动局面。一是积极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派专人带着问题向省、市有关部门现场咨询学习。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优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一是抓住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这两个基本点,确保100%完成工作目标;二是把握住“向上学习、完善自身、向下指导”这三个环节,提升优质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2.继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一是十年过渡期结束,要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出台,学深吃透有关政策,窗口配备专门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咨询人员,并依照相关政策办理好过渡期结束退休人员工作;二是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做好2025年延时退休政策解读及实施工作。3.继续做好稽核监督工作。结合业务经办工作实际,加大实地督导频次,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衔接紧密,推动有力。进一步明确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县级经办机构“三方”关系,夯实参保单位管理服务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蔓延。4.继续做实党建工作。围绕县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严实精细”的作风全面开展党建工作,做到学教结合、学用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力争将党的先进思想和理论转化为推动工作快速发展的力量源泉。5.全力以赴做好县委、县政府以及局党组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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