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信息变更、待遇发放、职业年金收缴;基金管理、存储、及个人账户建立;丧葬补助、工龄补贴、失业补贴、工伤补助发放;内审内控,对社会保险待遇信息比对及资料移交工作;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的管理、数据统计;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配合做好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康平 | |
开办资金 | 9.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09万元 | 8.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7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一)强化政策宣传,扎实推进参保扩面。以“社保进万家”活动为依托,通过实地督导机制确保参保扩面任务按时完成。借助“春风行动”“人才夜市招聘”以及“百日千万专项行动”等活动平台,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持续提升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保证城居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二)严守社保待遇发放关,确保及时准确兑付。中心严格规范待遇审批,发放流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惠企保民生为宗旨,按期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同时加强了对发放环节的监督,确保每一笔待遇发放都经过严格的审批与复核程序,有效防止了冒领、错发等情况的发生。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实现应发尽发,做到及时、准确足额兑付到位。(三)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2024年度在全区开展了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试点工作,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各涉农镇(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方案,选定了试点村(社区),中心及时做好政策指导和补助名册审核、归集补助资金等后续业务经办工作。开展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巩固和优化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提升了城居保的保障能力,为后续全面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四)不断细化和优化各险种经办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监管和权限制衡,保障养老待遇安全,定期与公检法、民政、医疗部门共享数据,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实现业务申报、初审、复审流程有序化。通过多次沟通协商实现恒口示范区机关保业务“恒口自主审批、汉滨代管”模式,为后期业务权限划转奠定基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各险种参保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9万人,参保率99.5%。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5家26244人,其中在职人员17201人,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征缴养老保险费3.22亿元,职业年金征缴9160.07万元,归集职业年金1.02亿元。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743户26751人,协助税务征收费款1505.5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910户38140人,协助税务征收费款855.65万元。(二)各险种待遇足额兑付。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数10.2万人,各项待遇支出2.13亿元,基础养老金提标29元每人每月,全区平均待遇水平达186.92元每人每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043人,累计发放待遇6.7亿元,职业年金领取人员3653人,全年累计发放职业年金1679.44万元,认证率已达100%。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5户3610人,补贴资金113.91万元,技能提升补贴36人,补贴资金5.05万元,一次性扩岗政策补助3户8人1.2万元。发放失业待遇267.77万元,其中失业金1312人次,230.43万元,代缴医疗大病生育保险22.6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1人14.74万元。兑付各项工伤待遇1152.13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人员90人次,114.24万元,伤残待遇319人次,565.32万元,工亡待遇支出316人次(含遗属抚恤金),471.02万元,为2023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调待32人1.55万元。(三)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全区26个涉农镇(办)全覆盖,共计27个村(社区)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补助总人数8514人,补助金额17.2万元,覆盖率达到14.3%。(四)业务经办规范化,基金安全再提升。通过深入宣传,优化应用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社保卡应用率从29%增至93%。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各险种业务经办操作,加强数据比对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拒不退回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联合社保行政部门开展实地稽核、发送《告知书》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了社保基金安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经办服务水平仍需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于基层群众,镇(办)、村(社区)经办人员还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全面,业务流程不熟悉的问题。二是跨部门数据共享需加强。尽管在社保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托数据比对取得一定成效,但数据共享仍存在传递延迟、范围有限和比对方式落后的问题。三是经费保障不足。汉滨区参保人群体量大,区财政未预算专项经费用于信息网络维护、政策宣传和档案管理等。(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政策培训,每年度组织镇(办)、村(社区)经办人员参加专题培训,邀请上级经办单位业务骨干授课,及时更新政策知识,熟悉业务操作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数据共享,积极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等部门比对数据,强化数据运用,由被动接受上级下发疑似数据,转为主动比对,消除问题隐患。三是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请求办公经费支持,保障业务经办信息网络维护,业务培训、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资金到位。目标是到2025年末,每人每月养老金标准达到180元,增强养老保障,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提高经办管理效率和规范性,制定详尽操作手册,统一工作标准。提醒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待遇,加强管理,确保及时发放。完成资格认证,保护参保人权益,对特殊情况建立台账记录。(三)加强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一体化,确保系统平稳交替。完成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联网结算系统对接,保障服务功能稳定运行。培训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系统。(四)推进个人养老补助制度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继续在涉农镇(办)推行试点工作,有计划地扩展试点村(社区)范围,提升养老保险保障能力。(五)提升政策培训质量,打造高效经办团队。依托《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学习契机加强政策培训,实现政策易理解、易计算,咨询服务高效。确保区、镇、村三级经办人员每年至少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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