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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发布时间: 2025-04-29 08:48
单位名称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根据主管局或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住所 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兴东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2万元 12.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围绕主责主业,一是做好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利用“野生动植物日”“环境日”科技宣传月以及到重点镇办、重点区域等开展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活动。二是结合本系统、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了《汉滨区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2.认真开展护绿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持续开展秦岭“五乱”整治,为提升区域秦岭生态环境质量献力。二是对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提早介入,进行现场查验,及时下发提醒函告知法律法规政策,以避免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发生。三是开展全区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期进行巡查督查,避免出现批建不符、批少占多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四是配合中省市生态环保督察检查,做到交办任务及时整改销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我站今年梳理制定了《汉滨区林业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21项,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场次,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质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2.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6起,处罚人次54人,单位12个,收缴罚款共计77.1131万元。其中乱砍滥伐8起、违法占用林地54起、乱采乱挖野生植物3起、非法收购1起。所有行政案件已全部结案,收回违法使用林地面积50.91亩,没收野生植物兰花72株。3.排查整治涉及秦岭区域问题28起,全部依法予以查处。4.全年查验防火通道项目建设15起,下发提醒函15件。5.及时办理回复中省市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5件。6.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展板10个,制作倡议书1份。通过宣传和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增加了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的意识,有效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障了自然生态的平衡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由于缺少专业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和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资料的收集比较简单。二是处罚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导致案卷质量不高。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证据收集、法律条款应用、归档及时等工作水平质量。二是加强法治审查和案卷管理人员的审核把关意识,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对重点在建项目和重要点位建立巡查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风险和隐患化解到平时,力争做到不出现重大毁林案件。2.壮大执法队伍、强化学习,落实执法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学习和查摆问题讨论,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查找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改正提高。3.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巡查、督查、移交等反馈的案件线索,做到快查快处,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4.强化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一案一卷宗,严把过程审核关,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并做到及时整理归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