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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8 11:14
单位名称 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房产交易行为的规范与管理,房产市场的规范与管理,房产重置价格评估,办理审批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商品房销(预)售手续,为房产交易提供场所(即房产有形市场),提供各种房产中介服务。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小勇
开办资金 636.8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6.81万元 589.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5月15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喇向民变更为张小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关于“二手房”交易相关事宜:2024年度1月至2024年度12月期间,共办理各类交易手续3777件,涉及建筑面积32.95万平方米;共执行二手房资金监管1721笔,监管资金总额达8.76亿元。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安全、快捷、便民、自愿、无偿的原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政府监管更放心、免费办理更贴心、行业规范更舒心的交易环境。(二)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相关事宜:依据《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汉住建发〔2023〕16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1月至2024年度10月,全市共有5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完成备案工作,其中汉台区5家,南郑区31家,西乡县16家,同时对154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实名登记。(三)关于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及资金监管相关事宜: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商品房期房备案2931套,备案面积31.02万平方米;现房备案3099套,备案面积21.11万平方米;棚改安置房信息备案676件。电子合同使用量达到4112件。预售许可受理35件,批准预售面积50.22万平方米;现房销售备案证受理10件;现房销售办结163件;期转现业务办结149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38件;资金拨付业务730件,累计核拨资金20.86亿元;资金退款38件,累计支出资金2672.6万元。解除监管项目37件。(四)关于信息查询工作相关事宜:2024全年协助公检法及相关部门查封(解封、行限)1149宗,涉及房屋23042套;协助公检法及相关部门,律师查询1072宗,查封含企业及个人;协助单位科室及开发企业处理相关问题2400余次,协助市局及区县处理相关业务及数据调取1500余次,协助部、省、市领导干部房产查核320批次,涉及人数1896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1038件;楼盘变更11宗,涉及房屋变更860余套;同时协助市局房产科保交楼、保交房相关工作及数据填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强化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监管,以房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坚持完善服务、扩大交易量、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汉中市中心城区(汉台区、兴汉新区、经开区)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始终秉持着“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重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监管制度。确保监管资金能够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坚决杜绝预售房款缴存方面出现漏洞以及重大隐患。(三)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高效升级合同电子签章业务切实缩短了购房人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做到了“异地网签”“不见面办事”,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下载打印合同,避免合同丢失造成的麻烦;方便企业在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缴税全过程无需重复提交纸质合同,减少企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同时,也为准确分析房地产运行情况、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房地产调控决策依据奠定基础,可有效减少商品房网签销售监测数据与统计入库数据差异,目前,该业务系统已覆盖全市。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汉中市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银行数据共享项目,前期已完成新版汉中市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框架设计及相关业务流程的设计,已通过API接口实现与银行的数据共享。但在测试过程中存在相关业务逻辑不清,需软件公司派驻人员驻场开发。我单位多次与软件公司进行沟通,软件公司告知在未支付费用前不安排人员驻场,并暂停项目的开发,导致汉中市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银行数据共享项目不能在预告时间内完成上线。(二)改进措施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以“监管与服务并重”为目标,联合人行汉中分行、金融局汉中分局、各商业银行,形成信息共享沟通,对房地产大额资金进出监控、分析,实现工作场景“线上叠加”,用款计划报审、监管协议签订、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核减、监管账户注销等工作全部实行线上办,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并按照“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前期已制定预售资金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进行修订,加强房地产市场及商品房预售资金运行情况监测,强化数据归集和应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始终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原则,坚决杜绝违规挪用情况,推进“数字住建”布局,以提升办事效率、便利相关主体为出发点,大刀阔斧精简各项相关办事流程,深度优化涉及的监管系统,包括全面修订预售资金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方案以贴合实际需求、完善平台功能并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速度,同时加强系统间兼容性与协同性,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交互,从而为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持续高度注重风险防控,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方便购房群众办理后续业务,提升房地产监管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数据治理匹配挂接,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协作工作,加强存量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确保办理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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