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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汉滨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7 17:43
单位名称
汉滨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条例;制定全区电子商务、互联网+、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互联网相关行业社会团体;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电商消费扶贫,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等工作。
住所
汉滨区数字经济产业园5楼(张滩镇双井村)
法定代表人
刘磊
开办资金
368.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经济贸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4.03万元
364.5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4年8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住所、法定代表人和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经济贸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示范县提升与整改。按照中心总体安排,围绕示范项目相关要求完成中心整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中标企业抓好镇村站点整改提升,日常巡查,提升新建电商站点;组织开展年度优秀电商企业、优秀镇村站点评选表彰;完成第三方监理及省商务厅电商处实地检查。2.招商、固投及消费帮扶。一是拟定园区招商优惠政策初稿,谋划园区运营、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方面招商项目,对接滴滴、顺丰等企业来汉滨及数字经济产业园考察洽谈,规划打造客服产业集群。汉滨区大数据会议会展中心项目完成土方开挖等工作,筹措资金即将启动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92万元。二是主办汉滨区“福至新春嗨购2024”年货节1场,组织电商企业、网络达人参加直播活动8场次、开展12场次助农活动。指导汉滨企业申报“与辉同行”陕西直播专场5款选品,四天专场活动期间共计销售4万单,销售额130余万元。全年完成线上消费帮扶8950万元。3.数商兴农及产融创新。一是全年组织电商培训6期1162人次;开展“抖电商精彩看魅力家乡”抖音短视频大赛3场。二是积极推动电商与农业深度融合,探索直播电商新模式,举办直播带货活动8场,累计观看人数达200万人次,带动产品销售6万余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区电商服务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完成网络零售额12.4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92万元;完成线上消费帮扶8950万元;组织开展12场次助农活动;举办直播带货活动8场;有力促进了我区区域经济新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人才培训覆盖面不足。培训形式单一,未深入基层场景(如企业厂区、田间地头);传统企业转型人才(如村播带头人)、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培训覆盖率低。2.品牌建设基础薄弱。农特产品标准化程度低,SC认证推进缓慢;产品分级、包装设计、品牌打造缺乏系统规划;追溯平台数据库不完善,影响线上销售。3.电商项目落地存在短板。物流配送网络效率低,“最后一公里”问题未有效解决。4.创新发展动能不足。传统企业转型缓慢,电商与产业融合度低,缺乏创新模式探索。直播电商主播资源稀缺,与本地企业合作深度不足,流量转化率低。(二)改进措施:1.深化人才培训体系。开展“送训到基层”行动,覆盖企业、合作社及生产一线按岗位需求分层分类培训(专才、管理岗、业务岗),提升培训精准度。2.加速品牌标准化建设。联动多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引入专业设计团队优化产品包装,完善追溯平台数据录入与质量监管。3.补强电商项目链条物流端。4.推动创新融合发展。举办“数商兴农”对接会,引入外部资源赋能本地电商生态。制定主播孵化计划,与企业签订供应链合作协议,试点“直播+工厂”带货模式。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持续加大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二)积极做好品牌培育,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品牌支撑。(三)捋清工作思路,积极筹划电商项目建设。(四)不断加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电商发展新途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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