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神木市> 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

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5 10:17
单位名称 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监测、对脱贫成果巩固进行监测评估。指导全市扶贫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扶贫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协调统计部门贫困人口收入调查统计工作。
住所 神木市神木镇东兴街204号开发大厦1702室
法定代表人 温利虎
开办资金 5.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11万元 19.61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抓防返贫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五个一”机制,按月下发反馈风险预警信息,督促镇街核实研判纳入;按月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实时更新脱贫人口自然增减、基础信息;按月申请审批防返贫基金救助;按季度组织镇村干部对脱贫户收支进行核算;每年开展一次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坚持“网格化管理、信息化监测”制度,形成网格员“周排查”、四支队伍“月核查”、市级干部“月回访”的常态化监测模式,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通知》文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年内累计向镇街反馈核查《风险预警信息》12批次1.17万条,开展跟踪回访12次102户。2024年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32户89人。三是完成集中排查。召开了全市集中排查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成立市级专项业务指导组,组织镇村干部及相关行业部门力量,对全市13.1万户35.6万人农户逐户排查,重点关注“十类”重点群体,解决“应纳未纳”“应帮未帮”等问题。集中排查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12户34人,排查整改问题24个,核实修改错误信息62条。四是坚持精准帮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干部联户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干部联户职责,对监测对象实施常态化帮扶。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累计落实帮扶措施613条。五是提升数据质量。全面核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数据,重点对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核对修正,更新人口自然增减、电话号码、健康状况、务工信息和在校生状况。完成四个季度收入核算,开展12次自然增减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22人、自然减少432人,核实补正信息15.8万余条。六是开展监测帮扶宣传。制定印发了《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的通知》,完善更新政策清单,运用线上推送、线下公告等方式,确保申报政策家喻户晓。向10.3万户农户发送政策“明白纸”短信,印制发放3.9万余份帆布袋、毛巾、对联、台历等宣传品,多形式提升宣传实效。七是落实帮扶基金政策。制定出台了《神木市防返贫帮扶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明确了防贫基金对象覆盖范围、救助标准、救助内容及工作流程等内容。建立“一月一申报”制度,拓宽农户自主申请、镇村排查发现和监测反馈核查等渠道,确保基金“应助尽助”。全市按程序申请审核帮扶基金25户,对符合条件17户对象救助41.77万元。(二)抓专项帮扶各项工作业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跨省交通补贴方面。摸底标注年满16周岁跨省务工就业对象261人,按照每人500元标准,通过两批次审核发放跨省交通补贴10.85万元、惠及脱贫人口217人,剩余44人自愿放弃。二是互助资金方面。强化25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监管,成立工作组,开展了2轮专项督导,确保协会及时规范向发展产业、有借款需求的会员办理借款。2024年互助资金发放借款744.5万元、平均借款率为40.9%。三是光伏扶贫电站方面。指导镇村按程序制定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计划,确保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展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等。全市24个村级光伏电站收益523万元,收益分配率为68%,其中设置光伏公益岗位93个,分配资金65.68万元。四是小额信贷方面。开展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底,加强对贷款用途跟踪监督,确保资金精准用于生产经营。发放小额贷款418户1625.2万元,财政贴息189.36万元。五是“雨露计划”方面。组织开展了春季、秋季学期2批次“雨露计划”扶持补贴政策落实,对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每学期补助1500元。共摸排补助802人次120.3万元,均已发放到户。(三)抓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一是强化扶贫资产的监管力度。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开展专项督查2次,反馈整改资产管理问题11个。二是全面清查摸底2013年至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持续推进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并将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三是建立三级帮扶资产台账。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补齐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四)抓专项业务活动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巩衔监测任务。一是开展了全农户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加快建设覆盖全体农户的防返止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系统的要求,我们印发《通知》文件,指导组织镇街开展2轮全农户信息更新工作,采集13.1万全农户、326个行政村“基础信息”、“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等具体指标,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录入,核实修正疑似错误信息6.7万条。二是开展了因自然灾害引发农户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引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两日一调度”推进模式,会同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共享灾情预警和损失评估信息,及时推送镇街,指导20个镇街对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从事种植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2302户4633人。经统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受旱情涉及791户3646.21亩,因后续雨水充沛及两批次救灾资金及时下达,全市未发生因灾导致返贫致贫情况。三是开展了加强脱贫人口务工监测及数据更新工作。主要针对务工就业数据、农村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和“雨露计划+”等基础数据核对摸排,指导镇村按月监测更新就业脱贫人口就业形式、务工地址、务工时间等12项指标,录入交通补贴、培训补贴和求职补贴等6项奖补政策指标,对有劳动能力未务工人员,完善“是否有务工就业意愿、无就业意愿原因和就业帮扶需求”指标。印发相关文件3份、开展专项业务培训2次,实时监测帮扶车间5个,脱贫人口稳岗就业5561名,其中公益岗位1202名。二、取得的主要效益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开展,对发现的易返贫致贫户及时给与帮扶,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了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实现了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三、存在的问题(一)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疲软。镇村每月新增识别纳入监测对象较少,存在“应纳未纳”现象。(二)专项帮扶业务管理需强化。光伏扶贫电站和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以日常业务指导及报送报表为主,存在光伏收益分配使用监管不力,互助资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四、改进措施(一)强化动态监测机制。开展常态化入户排查,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突发困难户,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杜绝“应纳未纳”。简化监测对象申报流程,推广“一键申报”APP或村级代办,提高群众参与度。(二)严格收益分配监管,要求村级公示收益使用明细,优先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困难群众补助。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完善和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完善网格化监测,规范村级网格员日常管理培训。强化动态管理,督促镇街做实部门预警信息核查办理,加强镇村干部日常走访排查,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强化防返贫帮扶基金救助管理和使用。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配合农办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教育、住建、卫健、医保和水利部门沟通对接,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共享相关数据、通报暗访发现问题,协调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动态清零“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推动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基本医疗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等机制,确保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推动专项帮扶政策落实。积极落实“雨露计划”、互助资金、光伏帮扶等专项帮扶政策。规范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健全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光伏帮扶电站后续发电效能,规范收益分配,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光伏帮扶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深化就业帮扶,配合市人社局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坚持务工就业“月监测月报告”制度,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奖补扶持措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