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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5-04-24 16:37
单位名称 武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的传达,档案管理及仲裁员考核培训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后稷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 韩朋朋
开办资金 6.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万元 7.7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在人社局领导下,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县人社局党组和上级仲裁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围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目标,立足“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建设,以持续深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组织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办公用房吃紧的情况下,局党组大力支持,专门腾出1间办公用房,我院及时进行布置,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点,邀请相关法律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案件,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对仲裁庭原有的老化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正在为专门从事仲裁调解的工作人员制定标准化服装,确保庭审工作的严肃性和顺利开展。坚持对仲裁案卷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对上年度有关资料进行了集中造册和保管,认真落实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新增基层调解组织2个,切实增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新人的指导和帮带,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发挥效应。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案件。抓好仲裁实体化建设。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借鉴各地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经验,不断加强各镇、办(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住建局及县工业园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了各组织的职责等。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度,截止2025年1月15日共收到劳动争议资料91份,不予受理9件,立案受理82件,已审理终结79件(其中裁决36件,调解43件),正在办理3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00.92万元,经济补偿及赔偿金93.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19.34万元,违约金11万元,共计325.06万元。时效结案率100%,案件上线率100%,依法保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仲裁机构稳定大局、服务发展能力做出了进一步提升。三、存在问题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4年,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将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目标,以不断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处理效能,着力打造一流队伍。在用工形式复杂多样性的当下,劳动关系长效治理机制尚未建全,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行政管理手段还比较单一且程序较长,劳动者权益难以及时维护,对于突发性的重点、难点问题仍然只能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形式进行解决。四、整改措施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继续加强仲裁队伍能力提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聘期内仲裁员全年脱产培训满40学时、在聘书记员全年培训满20学时的要求,同时加强后备仲裁员的聘前培训。建立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工伤待遇、“三期”女职工维权等重点案件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立案、调解等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切实提升仲裁调解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打造让老百姓信服的仲裁员队伍。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了《武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实施细则》《武功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制度》、《武功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等明确了责任、细化了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热情服务,提升仲裁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仅善于用法,而且善于用“情”,即“主动热情接待”、“晓以真情调解”、“不徇私情裁决”,尤其是充分运用调解等有效手段,秉公执法,公正仲裁,快捷、高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将大量争议及时化解在基层,促进基层的和谐,赢得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劳动者及企业单位的信任,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采取中心广场定点宣传、流动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讲解等方式,向劳动者普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方面的认识有所提高。按照省市有关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同时,切实发挥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组织在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及时指导用人单位纠正问题,规范用工行为,形成“源头预防”、“联合解决”的有效机制。抓好仲裁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仲裁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案件办理参与力度,让每一个同志参与到案件处理中,在实战中增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坚持“调裁结合,重调轻裁”的方针,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努力做到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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