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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4 16:28
单位名称 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作业;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改造、维护提升和安全生产;垃圾处理场生产运行环境协调及场区周边环境监测、维护;承担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 孙江涛
开办资金 167.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1.13万元 195.7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规范垃圾处置中心运行管理。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主要职能是抓城市生活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方面工作,我中心在2024年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克难奋进、规范作业、安全操作、确保达标的意识。严肃查处违规操作、脱岗串岗、迟到早退、在岗不履职等行为,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2.做好环保工作。2024年,垃圾处置中心作为环保开放单位,全年线上线下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10余次,使得更多的群众增强了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2024年11月,省委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我中心在此期间未出现一起投诉整改销号问题。3.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是垃圾处置中心工作的一大重点,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2024年,垃圾处置中心以设备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夯实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垃圾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和避免死亡事故,预防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推动垃圾处置中心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4.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2024年我中心持续加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坚持垃圾车每车检查称重登记,分区、分期、分单元填埋作业,分层压实覆盖,定期检测、燃排垃圾场废气,定期对场区进行消毒消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垃圾处置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特点,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集中精力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2024年累计无害化填埋垃圾约20万吨,达标处理渗滤液约16万吨,无害处理率达到100%。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管理方式不新颖,学习形式和方法相对过于单一,交流实践学习不多,学习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填埋区作业车辆老旧,经常损坏,无法保障填埋区正常作业。2改进措施:一是引进技术型人才,创新专业技能培训方式,巧干实干,以多种形式加强在岗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二是继续向上级单位书面报告,争取尽快更换作业车辆,确保垃圾填埋正常作业。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强化垃圾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运行管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继续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技术状态良好、污水达标处理排放。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指导市民正确处置生活垃圾,不断营造美好生活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排污许可证(12610902MB29648318001V)有效期2023年7月22日至2028年7月2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