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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扶贫工作协调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4 08:57
单位名称 陕西省社会扶贫工作协调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省社会扶贫工作服务。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扶贫的组织服务、协调指导、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及考核。社会各界在陕扶贫的服务、联系、接收捐赠等。社会扶贫的动员、部署、组织,宣传社会扶贫先进典型。
住所 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七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 赵靖松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17.98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社会扶贫工作协调中心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社会扶贫工作协调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坚持严督实考,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一)顺利完成2023年度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地方评价。对标农业农村部2023年度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地方评价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地方评价的通知》,按照省级总体统筹、市县分工负责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定点帮扶县围绕组织领导、选派挂职干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创新等方面,逐项开展考核评价。督促各市主要围绕总体情况、典型经验、做法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省乡村振兴局统筹考虑市县考核评价和省级暗访、督导等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形成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考核结果,并上报了《陕西省2023年度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地方评价报告》。36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评价等次均为“好”。(二)圆满完成2023年度省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23年度省级单位定点帮扶考核方案》,要求各市乡村振兴局和省级定点帮扶牵头单位围绕组织领导、选派管理、帮扶成效、工作创新等4个方面18指标,按照自查自评、县级初评、市级核实、省级抽查的程序,采取实地核查、查看资料的方式,对586家省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440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评定为“好”等次,146家评定为“较好”等次。(三)全面完成2023年度省级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考核。根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年度省级选派驻村帮扶个人考核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陕西省2023年度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挂职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个人考核方案》,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帮扶村落实政策、加快发展,按照自查自评、县级初评、市级核实、省级评定的程序,对2023年12月31日驻村时间满半年、目前在任的省级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考核,56名省派驻村第一书记、171名工作队员评为“优秀”等次,其余人员均为“合格”等次。(四)积极配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帮工作。按照厅机关的统一安排,参与完成了对安康市的旬阳市、白河县、岚皋县、紫阳县和汉滨区5个重点帮扶县暗访。结合全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集中督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问题整改3个方面,完成了对榆林市横山区、绥德县的集中督帮工作。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3个方面,完成了对榆林市吴堡县、靖边县、子洲县、佳县,渭南市白水县、韩城市、澄城县、华州区、临渭区的省级集中排查调研。与厅区域协调促进处、监督检查处等联动,协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一)协助开展定点帮扶。督促指导全省10848家定点帮扶单位,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脱贫群众就业帮扶、防范化解因灾返贫致贫、农产品帮销等,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县入村真帮实干,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截至11月初,全省10848家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2.1亿元,引进帮扶资金23.1亿元,实施项目7135个,投入灾后重建和救助1.39亿元,采购帮销消费帮扶产品12.31亿元。(二)有序组织驻村帮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精神,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调整驻村力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对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有关市县按照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形成《关于优化调整驻村力量评估情况的报告》并报送中组部和农业农村部。协助厅区域协调促进处制定印发《陕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工作指引》《2024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等,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提升帮扶成效。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乡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开展驻村工作培训。截至目前,完成了2023年以后轮换的190名省派驻村工作队员、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业务科长的培训。(三)配合实施社会帮扶。会同省民政厅、省工商联等部门建设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库,引导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配合有关处室督促11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动态更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掌握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协同厅区域协调促进处,积极配合省民政厅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帮扶行动,497家省级社会组织共实施帮扶项目204个,投入资金1.11亿元,受益人口21万余人。(四)统筹完成上级交办工作。坚持不讲价格、不打折扣,全力以赴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接续选派2名干部赴省政府办公厅跟班帮助工作,参与完成涉及“三农”工作,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选派5名干部到厅监督检查处、区域协调处帮助工作,参与完成考核评估、集中督帮、农业区域协调发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等工作。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考核,参与完成省委省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社会帮扶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厅领导关于支持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要求,先后选派3名同志驻会帮助工作,完成了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意见》,印发了《陕西省老区建设促进会2024年工作要点》,有力促进了老促会平稳有序运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24年4月15日至2029年4月1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