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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1 10:16
单位名称 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法律援助提供服务。对经济困难的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特殊案件中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住所 陕西省子长市米粮山路36号105号
法定代表人 史红梅
开办资金 12.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长市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1.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法律援助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流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优化工作流程。我们推行了“一站式”服务,将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等环节整合在一起,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们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人员培训。我们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我们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2.优化人员结构。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各岗位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担当。同时,我们积极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充实了法律援助力量。(三)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1.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为了进一步贴进广大群众,进村服务入户送法,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中心根据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全市乡镇、工会、残联、妇联、调解中心、法院、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动仲裁院等部门建立了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了使他们的工作达到规范化,统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制度版排等。方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可以到任何一个站(点)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我们利用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并且,我们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畅通绿色通道。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我们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努力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同时,我们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3、简化援助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压缩案件审批期限,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三个即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和即时指派,做到申请、审批、指派一次性完成。对当事人的诉求,不推诿,不搪塞,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用热心、诚心、真心、细心、耐心、专心服务群众,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4、注重援助实效。中心积极扩大民生事项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援助门槛,由经济困难家庭放宽至低收入家庭,做到应援尽援。积极配合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这项工作,确保了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同时,为保障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接受指派,使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全覆盖。并且认真履行值班义务,解答受援群众的法律疑难,引导受援群众向其他各部门请求维权,以及调解、说和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为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我中心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咨询室、“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点宣传、开展讲座、LED显示屏、横幅等,开展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七进”、“法援惠民生·服务千万家”、民法典宣传、反诈骗宣传、“法律援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共计12次。通过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15000余本,宣传折页5000多份,宣传彩页20000余份,各类宣传品包括手提袋4000余个,援助宣传卡3000余份。二、取得的社会成效和效益1、本年度,子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81件,其中刑事案件141件,认罪认罚案件201件,民事案件7件,劳动仲裁案件6件,其他案件26件。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农民工7件,妇女21件,未成年人10件,老年人8件,残疾人1件,农民334人。解答来访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来电咨询105余人次,组织参与各类宣传活动12次。全年无一起投诉案件,实现法律援助案件“0”投诉。在2024年度“延安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荣获第二名。三、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2、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效率。3、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够清楚,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整改措施针对经费不足问题,我中心积极与上级争取资金,保证律师的办案补贴及时足额发放。2、针对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单位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我们将积极招募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充实法律援助力量。3、针对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的问题,我单位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五、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1、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知晓率,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与质量。3、强化法律援助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发挥法律援助依托作用。4、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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