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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1 09:27
单位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负责管理协调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未央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一楼
法定代表人 刘莎
开办资金 0.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12万元 0.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开展业务情况2024年接待来访群众2233次,接待来电咨询1242人次,受理民事案件645件,刑事案件1167件,挽回损失377万元。取得效益一是是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全面开展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受援人只需要在承诺书上如实填好相应的事项,不需要再提供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就可以接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你承诺,我办理”。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摆台、集中宣传、现场宣讲等形式,在盛龙广场、太古城社区、中海太华府社区、九如御社区、雷寨小学、方新小学、未央宫街道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三是调解前置,快速解决纠纷区中心推行农民工工资问题“法律援助+诉前调解”联动的方式,法律援助无偿代理,优先诉前调解,实现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采用“调解”方式结案,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质效。2024年通过“法律援助+诉前调解”联动的方式,解决案件42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52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措施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不足。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2025年工作计划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严格对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陕西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规范指引(试行)》,对案卷进行归档;3、深化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4、进一步开展农民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按照“宜调先调、能调不诉、诉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提高维权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