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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献陵陪葬区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5-04-16 22:49
单位名称 富平县献陵陪葬区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管理收藏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登编、保管;古建古迹修缮与保养;古书保管、文物相关研究。
住所 富平县留古镇大冢村
法定代表人 杨紫洲
开办资金 2.3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富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8万元 0.58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献陵陪葬区文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文物保护与管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我们对辖区内的重要文物点进行了定期巡查,确保文物安全无隐患。同时,针对部分文物存在的自然风化、人为破坏等问题,及时采取了保护措施。2.文物普查与档案整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文物档案。通过文物普查,我们全面掌握了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式,科学合理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3.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我单位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例如,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我们参与了文物展览、宣传等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4.安全管理与应急演练文物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确保文物存放环境安全。同时,我们还参与了多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5.合作与交流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单位积极与其他文物单位合作,通过交流学习,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为文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定期开展的巡查工作,配合针对个别问题开展的保护措施,有效保护了文物安全;参与“四普”工作,为后续保护提供详实资料;参与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与其他文物单位交流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人员不足:基层文物单位人手有限,面对繁重的文物保护任务,有时显得力不从心。2.公众意识有待提高,尽管我们开展了多项宣传活动,但部分群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仍不够深刻。四、整改措施1.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好个人职责分工,对于巡查路线与频次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群众文保员在文物保护方面优势,做好群众文保员教育培训工作;2.利用局机关开展的新文物保护法宣讲契机和新媒体平台,与辖区各乡镇开展广泛合作,对于各村开展联合宣传,同时动员群众文保员深入群众中间进行宣传。五、2025年工作计划1.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人员编制,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2.深化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3.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快文物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文物保护和管理水平。4.加强合作与交流继续与其他兄弟单位、科研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绩效:无。受奖惩情况:无。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