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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4 18:03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特殊群体养老补贴的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唐丹妮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1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莲湖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相关情况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大力宣传政策,深入推进参保扩面。2024年,中心深入推进参保扩面,联合街办、社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社区活动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引导符合参保条件居民积极参保,组织各级通过数据找人,精准识别未参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并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推动参保率和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经过不懈努力,全年新增参保831人,年末参保人数达到15534人,完成目标任务15300人的101.5%,较2023年净增324人。(二)夯实各级责任,全力推动应缴尽缴。协助区税务局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召开征缴工作安排部署会,强化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保费征缴。全年实现保险费收入1390.81万元,其中缴纳2024年保费6466人881.59万元,补缴以前年度保费5395人次509.22万元;代缴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群体保险费1297人12.04万元;完成个人资助业务19人,资助金额5.7万元。(三)兑现“三不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待遇。积极开展到龄领取通知工作,全年审批到龄人员待遇730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自202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96元提高至216元,10月份提标资金补发到位;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79453人次1997.04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3481人次160.13万元、八大员工龄补助180人次2.18万元,按时足额兑现待遇,保障老年人生活。(四)注重服务质效,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推行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大力推广陕西社会保险APP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全年实现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申领、资格认证“掌上办”2万人次,陕西社会保险APP新增用户1135人,高效便民成效初显。推行适老、助老服务举措,针对卧病在床、残疾等行动不便群体,及时开展上门服务,中心、街办、社区三级工作人员全年开展上门政策宣传35次、上门认证105次、协调银行开展社保卡上门服务8次,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五)强化多措并举,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扎实开展社保领域问题集中整治,自查2023年以来参保登记、待遇审批业务2206笔,查出和整改问题4个,新建和完善制度2项;开展警示教育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学习活动8次;对9个街办142个社区开展业务培训2次,涵盖中心、街办、社区三级工作人员160余人次。扩展数据共享渠道,以区人社局名义与民政局建立火化人员数据共享机制,与区法院建立莲湖区户籍判刑人员数据共享机制,共获取死亡人员火化数据5314条、莲湖区户籍判刑人员数据141条,有效防范了基金安全风险。开展暂停待遇和封存人员常态化清理并进行周调度和督导,暂停人员由3月底的236人降至48人,待遇发放率由96.3%提高至99.3%;封存人员由146人降至100人,封存率降至1.36%,达到了预期成效。完成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7069人;开展高风险业务和疑点数据核查46条,完成审计反馈115条数据核查,整改96条;坚持死亡(服刑)人员月度报告制度,坚持死亡人员数据共享机制,获取死亡人员数据4668条,核查停发176人养老金,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1名工作人员被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评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工作者”。二是扎实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辖区更多居民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到惠民政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三是各项养老待遇的支付,增加了老年群体收入,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全省选择高档次缴费人数较少,近四成缴费人员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整体平均缴费水平不高,导致个人账户积累不足,个人待遇水平不高。2.街办、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一定程度上存在难以精准掌握政策和业务办理熟练度不高的问题,影响了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册、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多缴费、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从而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同时不定期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政策和业务知识的熟练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实施“数据找人、政策找人”行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的同时,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未参保困难群体,与区残联、区民政局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精准识别出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逐一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和参保动员,并落实好代缴政策,努力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二是落实好基金市级管理各项安排部署。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要求,与市级共同做好政策执行、基金征缴、预算管理、财政投入、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三是进一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化解资金筹集难题。督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大兴新区管委会持续筹集资金,在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基础上,持续加强沟通对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群策群力,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名工作人员被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评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工作者”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