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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4 16:46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承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东新路3号
法定代表人 赵艳
开办资金 4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64万元 10.49万元
网上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社保政策入民心。一是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工作进园区”“政策找人”“暖阳行动”等活动,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园区、企业、集市等,发放宣传彩页、手提袋、宣传年画、对联等,面对面为群众算对比张、答疑解惑。二是充分利用人社公众平台、政府网站等进行线上宣传,适时将城乡居保各项政策规定、经办流程、办事须知及工作动态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让群众全方位了解城乡居保政策。三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宣传保费缴纳和待遇领取相关政策,制作城乡居保政策顺口溜视频、社保卡应用动漫等,借助“商州早知道”、抖音、微信群、宣传车等载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2、规范业务办理,惠民政策暖民心。一是制定了参保登记、待遇审批、资格认证等十余项流程图等,修改完善并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各项业务有规可依,操作统一。二是建立区财政每月预拨周转金制度,按照“三级审核,张榜公示”的办法,执行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制度、死亡人员核减月报制度、待遇资格年检制度、“三不承诺”制度,保证每月25日前养老金发放到位。3、提升服务效能,便民高效心贴心。一是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通过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摸清辖区参保底数,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政策找人活动,确保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二是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工作思路,推行“不见面”服务和“适老化”服务,为高龄人员、行动不便人员主动上门认证。同时,进一步拓宽“不出村”、“一网通办”服务渠道,推行便民服务“彩虹指引条”,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一次性办完所需业务,极大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和满意度。三是注重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人社练兵比武和股长讲业务活动,包片人员对镇(街道)业务干部采取现场培训的方式,切实提高各级干部为民服务能力。4、维护基金安全,惠民资金更放心。一是扎实开展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一”:建立一套制度、成立一个机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目前,累计召开12次专题会议,稽核检查14个镇(街道)3个股室,下发稽核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各21份。二是开展多部门数据共享,排查疑似问题。按照《商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敌对工作机制(试行)》(商州政办函〔2024]128号)文件,构建大数据比对核查机制,避免出现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等问题,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对业务系统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比对两批次31.61万人,处理与机关养老保险重复参保316人;对1—12月新增参保登记人员1281人进行比对查询,处理与机关养老重复参保2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5批次,核实困难群体特殊身份33.85万人次;通过与公安、卫健、法院、民政等部门协同比对和全国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累计比对信息数据10批次173373人,排查疑点数据629条,核实14条违规数据。今年以来,累计向纪委移交线索1条,立案1人,追回违规资金21156.32元。5、坚持党建引领,守好为民服务初心。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制定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系统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和为民服务思想意识。二是丰富党建活动。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以及“宣讲党的好政策、传递党的好声音”党建主题党日活动11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二、工作亮点1、以人民福祉为中心,增强养老保障能力。城乡居保中心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提高区级基础养老金水平。2024年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0元,较2023年,涨幅率18.99%,参保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至64周岁每人每月188元,65至74周岁每人每月198元,75至84周岁每人每月208元,8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18元。2、信访接待成效显著,实现零上访。一是主动梳理排查涉稳隐患。对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特定人员工龄、被征地农民认定有异议的群众,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做好解释,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做到“12345”热线平台反馈问题、来信、来电、来访事事有回音,2024年共计收到“12345”热线平台、区长信箱反馈问题10份,结案率100%,全年零上访。3、积极探索集体补助,填补制度空白。一是落实在职村(社区)干部代缴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2024年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91人417.3万元。二是个人资助实现零突破。通过积极宣传,动员4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个人资助,资助金额为12000元,群众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三、存在问题虽然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业务系统未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制约快办服务行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未实现与公安、民政、残联、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加之城乡居保人员众多,大数据比对只能通过手工核实,费时费力,死亡、服刑等人员违规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问题难以彻底根除。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创建缓慢,影响工作效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升级暂未完成,目前未上线使用,手工操作存在风险,效率不高。基层队伍不稳定,影响业务正常开展。随着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基层工作千头万绪,镇(街道)对人社所干部拉用较多,个别镇(街道)人岗分离现象严重,工作有时出现脱节现象。四、2025年工作计划推进重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全力以赴保发放。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养老待遇、丧葬补助、工龄补助、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养老生活补贴等项资金每月25日前兑付到位,发放率和准确率达100%。二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续费工作,动员参保对象选择3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三是积极探索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档案信息化转型。聚焦社会保险帮扶目标任务。一是将扶贫、民政、残联数据进行再整合、再清理,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特困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发放率保持100%。二是跟进易地搬迁群众后续服务工作,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间的业务协调,逐渐过渡,确保易地搬迁群众享受城乡居保双服务不打折扣。全面提升业务经办服务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不见面”服务,大力倡导“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代理办”,充分利用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在线办理参保、缴费、待遇申领、关系转移、保险注销、查询等业务,业务经办不断向数字化、服务化转型。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健全内控制度,紧盯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放松。二是多渠道加大信息比对和监管力度,堵塞风险漏洞,确保基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三是加强稽核内控和集中整治工作力度,加大数据共享,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守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5、创新宣传模式,扩大政策宣传面。扩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宣传彩页、报纸等,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政策,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待遇水平,力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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