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绥德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或安排人员为受援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 |
住所 | 绥德县上郡三路司法大楼2楼 | |
法定代表人 | 马腾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绥德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我单位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开展业务理论学习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开展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1.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将首席责任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制度进行制牌上墙,并按照职能定位、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要求,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归档、补贴发放的工作程序,在各个环节均有专人把关并验收。2.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与县团委以及县教体局进行工作沟通,成功建立起2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我中心在全县妇联、团委、残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律师所等单位部门以及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27个。同时,为现有的27个站点统一制作了工作站站牌、运行工作程序制度以及公示栏,确保来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并便捷地获取法律援助服务。(三)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我中心在8月成立了绥德县法律援助中心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并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库成员包括我县的148律师事务所、名州律师事务所和铭渊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不同类别和服务机构特长,按案件类型分类办理,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按照工作安排,我中心随机抽取了130件已结案件进行评查,对于抽查出的不规范案件进行及时整改。在“千人万卷评查”过程中,抽查了30个案件,并进行了电话回访。均受到好评。(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1.延伸触角,充分利用站点接触群众。为了方便群众求助,我中心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站点,为群众提供就近的咨询和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切实为群众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实施电话申请、上门服务,简化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安排专业法律人员值班,为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2.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方式。我中心已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库,该律师库汇集了来自我县辖区三家律师事务所的精英律师,为群众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同时,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以及远道而来的农民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于符合条件并且材料齐全的,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对于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便捷的预约服务和贴心的上门法律咨询服务。确保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得到及时响应和高效处理。(五)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我中心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助残护残、助老护老、护苗成长法治及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并踊跃参与司法局主办的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资料及日常用品,举办律师座谈会,共开展宣传9次,发放资料5500余份。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本年度我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4件,其中民事79件、刑事235件,未结案件47件。按照受援人案件分类:刑事案件受援人235人次,民事案件受援人97人次,行政案件受援人2人次。按照受援人案件分类:妇女60人次,残疾人22人次,农民123人次,农民工30人次,老年人44人次,未成年人69人次,退役军人1人次。通过我们的努力,成功帮助各类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法律咨询800人次,其中,通过线下来访400人次;通过线上12348法律服务热线100人次。通过宣传现场以及座谈讲座咨询300人次,咨询内容涵盖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有效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困惑,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二)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不足。我中心人员虽然在编37人,但其中13人借调检察院工作,15人借调法院工作,中心实有人员仅为9人,这极大地影响工作开展的效率,使得部分工作无法进行深入开展。(三)宣传方式需创新。法治宣传是一个持续性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宣传,加深群众的印象,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不能一味地停留在发放物品和宣传资料这种传统的宣传形式上。(四)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此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及特定案件受援人无法及时、充分获取法律援助。如偏远地区或新型网络侵权案件等,常因资源短缺影响援助时效及效果。四、整改措施为确保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一)积极争取并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从而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优化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配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借调人员,确保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充足。同时,强化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三)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群众需求,设计新颖、生动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四)优化法律援助资源分配。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根据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合理分配法律援助资源。特别关注偏远地区和新型网络侵权案件等特殊情况,确保受援人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取法律援助。加强跨区域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强案件管理建立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评估。定期组织庭审旁听和案卷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办案水平。(二)深化便民服务继续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援务公开制,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落实申请人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度,简化申请流程,拓宽服务渠道,让困难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三)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法律援助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同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座谈会,走进社区、学校、工地等基层一线,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其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实施上述工作计划,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将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