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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14 09:24
单位名称 长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污染防治监理、生态环境监理、农村环境监理、排污收费管理。
住所 长武县宜禄街
法定代表人 强科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5万元 18.7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活动(一)规范化进行案件查办。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其中双随机检查企业42家次,上传执法笔录212条,累计办理办结环境违法案件11起。(二)部省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执法大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并完成生态环境部远程监督帮扶5轮次,省生态环境厅关中地区大气强化监督帮扶19轮次。(三)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和2024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着重开展了“利剑治污”、“奋战八十天”、“清废行动”及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在辖区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业炉窑、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执法检查。(四)常态化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在日常执法检查时同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台账检查+现场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危废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应急物资储备、放射源安全、危废收集管理、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指导帮扶企业做好隐患分类整治,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辖区重点企业从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情况、自行监测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五)及时接收查办群众信访投诉。针对群众投诉和信访,坚持问题为导向,快查快处,积极协调化解投诉人与被投诉人间的矛盾,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诉求。截止目前,受理12369、12345以及随手拍平台环境举报投诉40起,其中办结14起,26起已按照《长武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取得的成效1.强抓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通过开展并积极参与省厅、市局、分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法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大气污染防治便携式执法检测设备、环境码职能监管、各类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有组织有针对的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证据提取、文书制作等要点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丰富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2.以实战比武为抓手,助推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市局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要求,2024年8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理论、无人机操作、现场执法和案卷制作等4项竞赛,分别获得了理论知识个人单项三等奖、个人综合三等奖和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集体三等奖,。3.积极参与帮扶检查,强化骨干培养。抓住部、省、市监督帮扶执法检查的工作契机,借助监督帮扶这个练兵场加强实战练兵和队伍建设,在执法实战中加强学习,交流经验。4.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一是在相公镇杨家沟泾河河岸新安装2个视频监控,实时监控泾河上游来水水质变化情况,加强了先期响应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安排7名工作人员24小时紧盯视频监控,辖区10家涉水、涉气企业重点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和厂区无组织废气产生点的24个视频监控点位,在微信群每一小时上报一次动态信息。为及时发现污染源排放口突发情况,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均已安装污染源视频监控手机软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力争将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影响力降到最低。三是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设施监控平台等技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2024年通过无人机巡查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3起。5.加强新装备运用,提升精准高效发现问题能力。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泄露、监测和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新配发了PID、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仪和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便携式执法装备,执法大队结合挥发性有机物和利剑治污专项检查开展实战练兵,把新装备应用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力度,不断提升发现隐蔽性问题的能力。6.强化执法检查,督导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工业企业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方案,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核查和分类指导,督导企业分类分级减排措施落地落实到位,同时由主要领导带队重点对2家自主减排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指导企业在落实现有措施情况下,在满足民生保供的同时,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并建议企业对重污染期间减排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有效经验,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7.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生态环境领城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通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通知》和《咸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情形,对1家企业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并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8.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推动差异化管控。通过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转变监管理念,不断加大对自觉守法、引领示范企业的正向激励力度,压减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及精准帮扶。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做到无事不扰。2024年按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准入条件和剔除标准,动态调整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将长武县人民医院纳入正面清单,同时针对县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设备运行、排污许可证申领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确保正面清单企业自觉守法,模范守法。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执行局党支部安排部署,做好大队人员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和实践工作。(二)有重点、分步骤的组织大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办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四)按照省市安排,扎实深入开展涉水、涉气、医废、固废、VOCs、土壤和重污染天气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并按时上报检查情况。(五)紧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针对在线异常,及时现场核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厉查处。(六)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七)优质高效办理信访投诉。及时处理化解群众举报投诉,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及时回复,提高群众满意度。(八)认真开展环境网格化建设,及时调度网格员开展巡查,按照要求及时上传环保事件,并按要求及时整改。(九)按照省市规定要求,开展机动车尾气、化工、汽修、煤炭、火电等行业减排检查,建立整理减排台账,力争完成各污染物减排要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