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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4 09:27
单位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督促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住所 绥德县名州镇龙湾千狮路89号
法定代表人 李三林
开办资金 7.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绥德县委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万元 2.5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绥德县金融服务中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金融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2024年全县金融工作总体情况(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4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规模持续扩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逐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成本高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1.22亿元,同比增长10.5%,各项贷款余额83.23亿元,同比增长10.53%,存贷比37.62%。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42亿元,同比增长15.45%,平均利率下降至4.63%;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3.84亿元,同比增长14.07%。县融资担保机构在担贷款65笔7403.96万元,融资担保放大1.44倍。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印发《绥德县2024年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项目融资,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加强银企沟通对接,创新开展信用融资模式,积极扩大全县贷款投放规模。二是畅通融资渠道。组织召开绥德县2024年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银企沟通平台,5家银行向6户企业授信7400万元。组织开展“访百企提信心优服务”走访对接活动,力争促成更多融资成果。落实《绥德县助企纾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精神,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力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保障工作。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制定《绥德县金融信贷产品手册》,组织开展3次现场宣传活动,提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对金融信贷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市场主体科学、理性融资。(二)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一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商贸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互联网新型领域等非法集资金融活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收集处置反馈线索;截至目前,全县暂未发生新增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强化涉非案件处置,全年挽回经济损失3933.05万元,历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5.63亿元,挽损率达40%,处非维稳形势稳定向好。二是处置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组织开展农村中小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行动,夯实不良贷款化解处置主体责任,指导绥德农商银行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持续化解处置不良贷款和特殊资产。截至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55亿元,不良率1.86%;其中:绥德农商银行全年累计化解处置不良贷款10714.59万元,累计清收特殊资产1834.51万元,不良贷款余额1.47亿元,不良率3.69%,央行风险评级6级。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健康稳定。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数据报送和分析研判;完成地方金融组织2023年度审计任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3次现场检查、涉企“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未发现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及乱收费行为,3家地方金融组织运行规范稳定。(三)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严格落实中省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神,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调研,持续推动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取得新实效。截至2024年12月末,在巩衔期内,全县累计投放小额信贷9029户42617万元,累计获贷率34%;当年新增贷款1287户7525.8万元;贷款余额3126户15955.8万元,余额户数占比11.88%;逾期贷款13户32.2万元,逾期率0.2%,符合将逾期率控制在0.5%以内的考核指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依法处置农村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和特殊资产仍需持续推进,全年通过司法手段累计处置清收不良贷款仅为51笔323.74万元,不良贷款到执行阶段案件存量较多,累计有961笔37946.56万元,(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主要是金融风险防范和企业融资之间的平衡问题,具体表现在:企业贷款前置条件无法落实,导致申请质押贷款难度加大;账务管理不规范,依法纳税主动性不高,导致申请信用贷款条件受限。银行创新服务模式亟待提升,结合县内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因类因户施策不够灵活;贷后监管资金流向、研判逾期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落实《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绥德县助企纾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精神,鼓励、指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信贷服务模式,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有效解决中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持续开展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收集处置反馈问题,确保非法金融活动预防在先,打击精准,处置有效。紧盯并持续推动农村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处置,确保农村中小银行健康稳定发展。严格落实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运行。(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开展金融工作。紧紧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金融机构宣传推广信贷政策,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农村人身意外保险等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让金融工作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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