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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中学

发布时间: 2025-04-11 16:0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第十中学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初、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义务教育,初、高中学历教育。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振华路95号
法定代表人 罗庆军
开办资金 567.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8.44万元 560.1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第十中学 从业人数  1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教育方面:1.班主任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召开班主任例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召开德育论坛并汇编整理相关资料。2.学生培养:坚持升国旗教育,继续实行班级量化考核制度,共评出“综合量化优秀班集体”23个。在学生中开展各类激励评选活动,共评出三好学生141人,优秀学生干部94人,最美中学生94人,校园之星470人。每月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召开校运动会、足球联赛、艺术节、劳动实践等多项活动。(二)总务后勤、安全方面:不定期对校园重点区域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做好环境卫生清理、物品配发、开学收费等工作;定期召开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及安保人员会议,加强门禁管理,严格执行值班佩戴红袖章制度;通过《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沟通,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与公安、交警、市政、街办等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所有重大活动,均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节假日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定期对化学实验室进行检查,对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定期更换;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演练及技能培训活动。(三)教学方面:本学年共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0余场,达900人次。上交微(型)课例61节,初中数学组上交系列微课一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比赛,并在活动中获得多项奖项。开展“三蓝”工程,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中高考模拟考试,开展青年教师读书分享会活动等。二、取得社会效益2024年我校资助款达到70余万元,初一至高三共计867人次享受此项惠民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2024年获得“西安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莲湖区教师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等称号。本学年共招收初中、高中新生771人,毕业661人。2024年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审核结果为优秀。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办学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更优质的服务资源;2.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整改措施:1.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尽早完成学校新综合楼的修建,进一步加强信息配套建设,充盈学校信息资源,提升校园内部管理。2.积极与上级教育部门沟通,最大程度地配齐配足在编教师数量,落实外聘教师工资按期发放的要求,确保外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3.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四、下一步打算1.在新的一年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的新时代教师队伍不断努力。2.继续推进教学常规管理,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持续进行查课制度,全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本年度学校先后荣获2024年莲湖区考核优秀单位、西安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莲湖区教师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荣誉。无处罚、诉讼和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