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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1 11:31
单位名称
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律师及其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案件
住所
淳化县司法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陈青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淳化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0.2万元
网上名称
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规违法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今年共开展规范化案件评查活动两次,通过采取统一标准,随机抽选,交叉评比,共评查案件120件。通过评查,所抽查的120件案件中,优秀案件7件,占5.8%,良好案件113件,占94.2%,无不合格案件。同时,对每个案件的受援人进行了现场满意度回访,跟踪服务质量。通过回访,受援人满意度100%,无不满意案件,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承办人员的责任心。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34件(民事诉讼案件81件,非诉讼2件;刑事案件68件,认罪认罚案件83件)。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8件,涉及案件当事人28人、有效挽回经济损失77.8万元;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案件68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18件。以关爱未成年、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12人,依法有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为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中心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全县村(社区)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手提袋、平安创建毛巾、围裙,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和法律援助宣传彩页面对面深入群众解决了群众的涉法诉求;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现阶段以在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主,在县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并在县妇联、县看守所、县残联、县法院、县信访局以及各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通过以上窗口及站点,拓宽法律援助渠道。4、法援亮点工作。中心充分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协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探索开展多元化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调解为基础和主渠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拓宽工作领域,协同发力,诉源治理,将非诉讼工作铸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有困难,找法援”的基层法律治理和法律服务氛围。目前正在办理石桥镇高粱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年来,中心始终坚持奋勇争先、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用一言一行、一点一滴诠释着法律援助“解民之困、慈爱之心、保护之盾”的理念,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之中,带领法律援助人员以实际行动诠释法律援助人的责任与担当,为法治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4307738434801机构名称:淳化县法律援助中心法人:陈青地址:淳化县仲山大厦机构类型:事业法人有效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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