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志丹县>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4-11 08:45
单位名称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化市场管理提供服务。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文化稽查人员和经营者进行岗位培训。
住所 志丹县文化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盛治富
开办资金 1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万元 0.5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文艺类培训机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开展了2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排除风险隐患和防范管控,守护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家长资金安全,严把培训材料,筑牢安全管理底线。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培训机构3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对《办学许可证》过期的11家培训机构,大队按照《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的规定,责令停止办学活动。(二)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开展,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扎实推动普法工作走实走深。一是重视利用“3.15”“12.4”等法定宣传日上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讲解,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大队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三是强化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法律意识,全年召开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会1期。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各经营业主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技能全面增强,公正执法的水平大幅提升,为繁荣文化市场和有序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大队将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与执法检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必先排查安全隐患。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26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86家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7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大队召开了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消防安全培训班1期,强化经营业主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经营、诚信经营。(四)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坚持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并举,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4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79家次,办理案卷5件,警告5家次,罚款8000元,责令改正15家次。开展双随机抽查84次,责令改正1家次。1.为了全面掌握文旅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开展了文旅经营单位2024年度核验工作,全面了解全县文旅市场经营状况。全县有文旅经营单位54家,参加核验47家,7家因故停止营业,年检率87%。通过年检,可以看出全县文旅市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状况普遍萧条、不景气。尤其传统文化市场萎缩严重,全县仅剩4家网吧、2家歌舞娱乐场所。2.开展“清浊”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和未安装运行网吧实名认证系统等违规经营行为;歌舞娱乐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及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场所15家次,发现违规经营行为3件,立案3件,办结3件,责令改正3家次,警告3家次,罚款8000元。3.强化对网吧、娱乐、电影院等文化经营场所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网吧接纳未成人进入、娱乐场提供禁播有害曲库及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出动检查126人次,检查场所42家次,警告3家次,罚款8000元,责令改正3家次。4.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买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排查了利用微信朋友圈、快手、抖音短视频等开展招徕旅游者非法从事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旅行社4家次,未发现违法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5.开展艺术等级考试专项检查工作。为强化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及艺术等级考试的监管,大队开展艺术等级考试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艺术等级考试活动7场次,发现违法考级活动2家次,给予警告2家次。6.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出版物市场经营环境。一是春、秋开学期间,开展了2次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的书店、游商地摊进行清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非法书刊、盗版教辅教材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类图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出版物发行单位35家次。通过检查,全县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整体秩序良好,依法依规经营意识较强。二是对照《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查堵目录》,坚决查缴制造政治谣言、散步政治颠倒言论、煽动串联滋事、炮制非法宣教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书店12家次,未发现违规禁止出版物。三是查处涉疆涉藏涉宗教的非法出版物。强化全县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深入校园周边、图书零售点、城南汽车站等重点区域查处打着“独立出版”、“自出版”等旗号,擅自从事制售、购买境外书号非法印制书籍,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场所46家次,未发现涉疆涉藏涉宗教等非法出版物。7.圆满完成文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年初,县文旅局将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交由执法大队审核办理。全年共审批设立网吧1家、娱乐场所3家、文艺表演团体4家、儿童剧演出活动3场次、注销经营场所6家。二、存在的问题(一)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缓慢,单位的性质及人员身份悬而不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不断发展,涌现出大量新型文化产业,文化执法职能也相应增多,执法人员的学习劲头及应对能力不足更加凸显。多年来文化和旅游局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提升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的问题依然没有改变,导致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案件查处缺少法律援助保障支撑。(二)执法人员少编缺编问题。大队编制12人,现有11人(其中1人离岗退居二线,2人借调在外,1人下派驻村),实际参与执法工作仅有7人,执法力量不足,影响市场监管执法的开展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三)工作经费不足,执法装备落后。大队现在的执法装备大都是10年前由县财政集中采购,目前大多都处于报废状态,尤其执法取证、固定证据的装备不足,如:执法取证照相机全部报废、执法记录仪仅剩2台可用,严重影响着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我县财政紧张,大队只预算办公和执法车辆经费8万元左右,执法工作专项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在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和执法装备更迭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四)财政部门落实相应的执法津贴不到位。执法改革后单位的建制降低,执法人员的职级晋升难度大,工资待遇提升渠道少,工作职责反而不断增加,尤其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需要占用周末休息时间,影响着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工作计划(一)落实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党纪党规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增强拒腐防变、分辨是非的能力。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二)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每周开展1次集体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网上办案水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能够熟练应用法律、法规,准确掌握执法办案流程。三是开展“走出去、学回来”活动,进一步拓展思路、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深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多举措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至少组织召开2期业主培训会,全面提高文旅市场经营业主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执法检查项,做到执法检查必先查安全生产,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确保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零事故。(四)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清浊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文旅市场繁荣稳定为目标,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抓好文化、旅游、出版、广电等领域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五)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销售涉政涉疆等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护苗”行动,为中小学生营造绿色、健康、文明、和谐的文化环境;根据县域内文旅市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文旅市场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电竞宾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持续扫除各类文化垃圾,进一步净化出版、演出等市场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六)开展与甘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通过实地观摩、座谈交流、案卷互评等方式,进一步开阔执法人员视野与执法思路,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和办案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