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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0 16:27
单位名称 榆林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全市林草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方面的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封山禁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全市封山禁牧工作的检查督导;林草行业信息化规划、布局、开发利用等工作;全市禁牧、草畜平衡区划定和资源动态检测评价等工作;开展林草湿荒综合调查检测;参与林草资源现地调查和认定等工作;为执法工作提供辅助性服务。
住所 榆林经济开发区沙河路桃园小区市林业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王彦裕
开办资金 22.6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87万元 73.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林草资源管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市林草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出台1个纲领性文件--统领全局发展在原有《十条措施》的基础上,会同农业、畜牧等部门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意见建议,起草形成《榆林市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扶持舍饲养羊的若干措施》,并于2024年9月29日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印发,统筹推进林草资源高水平保护与舍饲养羊高质量发展,为堵疏结合从源头解决违法放牧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二)制定2张战略规划图--明晰发展路径一是制定了《榆林市封山禁牧重点管控区域图》,标注退耕还林地、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保护群等重点管控区,实现资源分布可视化、管理决策数字化。二是制定了《榆林市羊子分布图》,全面掌握各区域羊子的存栏量,从而对养殖规模作出合理调整,为草畜平衡科学规划提供了理论依据。(三)印发3本实用手册--强化基层支撑一是印发了《榆林市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汇编》,包含森林篇、草原篇等十二个模块,收录新修订《森林法》等157部法规,便于基层执法人员查询学习。二是编制形成《榆林市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涵盖案件办理流程、处罚标准、文书制作等内容,促进了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三是印发了《护林员应知应会手册》,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让护林员对巡护要点有了更透彻的理解,成为护林员日常工作的得力助手。(四)形成4项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二是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涉嫌土地违法线索移交机制;三是与公安部门建立毁林毁草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四是与畜牧部门建立封山禁牧扶持舍饲养羊协作配合机制。依托这些机制,为各部门间的高效联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根据各自职能,共享涉及森林、湿地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线索,打破信息壁垒,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协同推进案件办理,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开展5大专项行动--攻坚重点任务一是开展百日督帮专项行动,于4月上旬至6月下旬对封山禁牧工作滞后的6个乡镇开展督帮,通过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着力传导压力、补齐短板,促进工作质量提升。二是开展封山禁牧巡查专项行动,于4月至5月对全市184个乡镇开展封山禁牧全覆盖巡查,巡查结果由中心统一向各乡镇下发《封山禁牧督查结果送达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严格执行封山禁牧责任金扣减规定。针对巡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放牧问题,以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开展2024年秋冬季封山禁牧专项行动,于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查,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打分。专项行动结束后,以林长办名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结果计入年底封山禁牧专项考核。四是开展临时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于6月12日至7月2日对全市临时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复核全市2019—2023年临时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项目226个,发现问题项目75个,并进行现场交办。五是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于6月至12月与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全面清查整治2019年以来的涉林草违法犯罪沉积案件线索。全市共计出动执法车辆547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6288人次,办理各类涉林草案件904起,其中林业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案件797起,已办结796起,办结率99.9%;公安机关刑事立案77起,已办结72起,办结率93.5%。(二)创新N项工作任务--打造特色亮点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我单位于11月18日至21日组织开展2024年榆林市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抽取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已办结归档的林草行政处罚类执法案卷132件,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林草局专家及法律顾问组成专家评审组,逐卷进行评查打分,最终评定优秀卷宗59件、优秀单位3家,进一步提高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轮牧试点工作。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地形地貌特征,选取榆阳区鱼河峁镇黄崖窑村、定边县盐场堡镇杜井村、佳县店镇西山村3个村作为试点,与省治沙所交流洽谈达成合作意向,通过科学观测不同地类承载能力,探索开展围栏轮牧、抢茬放牧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三是开展全市林草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制定了《全市林草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2013年以来林草部门审批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进行全面自查。四是配合省林业局开展中期评估。我单位于4月中旬至8月下旬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封山禁牧专项检查,10月下旬,配合省林业局对我市开展封山禁牧中期评估工作,得到了考核组的高度赞扬。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8月份召开榆林市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统筹管理培训会,推广陕西省“生态卫士平台”系统应用,努力实现护林员管理信息化、精细化。11月11日至14日举办榆林市2024年林草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赵亭教授等四位专家进行授课,全面提升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六是持续加大涉林草领域案件督办力度。聚焦林业执法主责主业,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组织执法人员现地核查绥德中角镇等6个毁林毁草违法线索,确保涉林草案件处理不留死角。七是积极化解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1起。其中:省林业局转办1起、市林草局转办4起、巡查发现1起、网络舆情举报4起、群众举报11起。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八是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印发了26000多条宣传短信,向林业工作者、养殖户和护林员等重点群体宣传最新封山禁牧政策。拍摄林业执法宣传微视频《毁林造田法不容》《随意倾倒垃圾,林木很受伤》,在榆林电视台《百姓剧场》栏目及榆林传媒中心所属学习强国、视频号等平台播出。委托榆林网络主播拍摄封山禁牧抖音短视频,在有影响力、宣传效果好的10个抖音账号上进行发布,积极拓展“互联网+”普法,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联动有待加强。在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虽能够就上级交办的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处理,但在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内部信息不通畅、数据不共享、案件移转不及时等问题。二是草畜矛盾仍然突出。据测算,我市羊子饲养量约960万只(占全省的84.2%),理论可承载686万只,超载36%,草畜矛盾异常突出。其中以散户养殖为主的陕北山羊养殖增幅较大,导致违法放牧风险增大。三是乡镇执法力量薄弱。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乡镇专职执法人员数量少,基层执法队伍缺乏执法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场所,导致执法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另外行政处罚法不许扣押活物,导致对部分难缠户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四是护林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护林员管理不够顺畅,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各县区护林员管理方法、护林补助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原有档案信息不够完整。部分护林员巡护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巡护界限不在指定范围内。整改措施(一)加强横向部门协作,建立纵向监管机制。横向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建立涉林(草)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发挥联合执法作用。纵向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乡镇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的“前哨”作用,强化林草资源巡护管理。(二)划定重点管控区域,建立全市养殖档案。贯彻落实《榆林市加强封山禁牧扶持舍饲养畜的十条措施》文件精神,明确我市封山禁牧重点管控区域,同时组织各级禁牧部门进一步摸清本区域羊子饲养规模,草料储备情况,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提高草原生态功能,并建立完善所辖区域养殖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季度更新。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贯彻禁牧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和《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行三级巡查一员巡护制度,其中市级重点巡查至少每季度1次,县级巡查至少每月1次,乡镇巡查至少每周1次,护林员实行日巡护。常态化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对屡禁不止的乡镇村组或在林业重点工程区、自然保护地等封山禁牧重点管控区域放牧的养殖户进行重点打击,从而达到打击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确保违法放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强化封禁工作力量,统筹加强护林员管理。加强各县市区封山禁牧工作力量,逐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保障封山禁牧行政执法正常开展。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按照“乡聘乡用县监管”的原则,完善进退动态管理机制,对巡林护林不力、经常不在岗、考核不合格、身体原因、居住地发生变化的要予以清退,对空缺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补选,逐步优化生态护林员队伍。(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现代媒体,扩大宣传渠道,提高养殖户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化封山禁牧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将通过会议表态发言、专题通报、提醒约谈和党政纪律处分等方式促进工作提升;对积极落实封山禁牧政策、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