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林业工作站(榆林市退耕还林服务中心、榆林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林业技术推广、示范及业务培训等;参与全市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技术指导;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和评价;参与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参与实施国家退耕还林项目;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检疫、疫源疫病监测等。 | |
住所 | 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沙河路林业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曹东平 | |
开办资金 | 82.2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5.76万元 | 281.9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林业工作站(榆林市退耕还林服务中心、榆林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公益 | 从业人数 4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开展工作(一)科技推广,促进经济林产品提质增效(1)全面完成省林业局下达榆林市2024年“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推广任务,编写了《榆林市仁用杏丰产栽培技术手册》,超额完成省林业局下达的推广任务;(2)在定边、靖边建立“榆林毛乌素沙区低效林提质增效技术示范”项目,示范林樟子松造林成活率达98.6%,项目总结编写了《毛乌素沙区低效林提质增效技术手册》并发表论文1篇;(3)完成2024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2581人的选聘和统筹管理工作,在米脂县现场检查了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解聘、档案管理、入网入格划分、劳务补助发放、巡护APP上线情况,编写了《榆林市生态护林员培训教材》;(4)组织申报了《沿黄土石山区造林技术规范》和《遗鸥种群数量动态监测技术规范》2个省级地方标准。(5)完成榆林市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陕北红枣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的宣传工作及榆林和靖边两个科研基地春夏季节的管理工作。(二)资源保护管理,提高生态环境建设(1)利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日、科技周、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科技宣传周、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制定了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和“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叉检查了12县的森防工作,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通报;(3)完成今年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任务指标。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12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4)联合延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组织召开两市毗邻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并签订《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5)持续开展经济林无公害防治试验、常绿树种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试验等项目,完成榆林市林业有害生物名录编制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入前期准备阶段;(6)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实行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巡护了鸟类迁徙的3条主要通道,监测12个重点区域,在监测中未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病和H7N9、H5N8等高致病情流感病毒;(7)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管理,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出具5份野生动物申请意见书;(8)开展“清风行动2024”、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2项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9)组织专业团队对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地展开全面的资源调查,编制《榆林市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2024-2030年)》,建立榆林市湿地保护监测体系;(10)对黄河、无定河等省级重要湿地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作,部分区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的行为。(三)抓好退耕还林,改善农村生态经济(1)全力推进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2)召开全市2024年退耕还林还草座谈会和组织参加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视频培训会,培训50余人。开展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3)配合完成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4)审核批复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变更20次;(5)积极配合完成审计问题整改。(四)其他工作(1)开展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植物配置模式项目,项目细化为四个子课题,分别在榆阳风沙草滩区、沿黄土石山区、定边白于山河源梁涧区和子洲黄土丘陵沟壑区开展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植物配置模式研究。完成了不同植物配置模式下林地土壤水分、温度自动观测仪的安装,并开始数据的观测和土壤养分的测定;(2)完成吴堡、佳县2023年中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监理工作;(3)榆林市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2024年榆阳区红石桥乡西左界村森林村庄建设项目。(4)完成了横山区、神木、佳县2024年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春季造林技术指导及秋季造林检查工作。(5)作为协办单位,参与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生态卫士学院)于7月22日-26日在榆林举办的“2024年全省林业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林业技术推广方面:2024年榆林市“521”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已建立200亩以上的林业科技示范点33个,技术示范推广面积6.95万亩,培训林业技术能手12人,培训林农41场次6613人次,发放技术资料7000多份。在定边、靖边建立“榆林毛乌素沙区低效林提质增效技术示范”项目技术示范林1045亩,培训林农及技术员310人次。在小纪汗林业科研基地引进栽植红梅杏、西梅、鲜食桃等10余种林木良种,在樟子松疏林地种植高丹草、黑麦草、紫花苜蓿8亩,种植菌草“绿洲1号”1000株)。2.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全市有害生物合计发生73.54万亩,防治面积73.1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6.56%,成灾率0。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森防工作座谈会暨森林病虫害防治业务培训会1次。购买松墨天牛诱捕器和美国白蛾诱捕器各120套,分发给12个县市区。9-10月份,进行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共计完成松林调查面积178.87万亩,发现濒死、枯死松树2615株,暂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处理行政案件27起。3.野生动植物管理和湿地保护修复方面:巡护了鸟类迁徙的3条主要通道,监测12个重点区域。全市共救助野生动物140只,其中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2只,三有动物52只。组织专业团队对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地展开全面的资源调查,编制《榆林市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2024-2030年)》,建立榆林市湿地保护监测体系。4.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督促县市区兑现退耕还林还草资金,预计兑现资金9260万元。完成榆林市2014-2020落地上图、数据复核120.55万亩。完成案件查处7件。审核批复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变更20次。5.其他方面: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等生态节日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林业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众号进行网络宣传、科普等51余次,开展线下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放围裙、脸盆、纸巾、一次性水杯等宣传物资25500余份。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森林病虫害防治存在问题:(1)基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现基层人员存在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或慢作为现象。(2)检疫形势依旧严峻。假证、异地办证、无证调运现象时有发生,无法从根源上阻止疫区苗木和木材的调入,增加了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传入我市的风险。(3)联防联控落实不到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相关工作,使得协调配合不畅通。2.野生动植物保护存在问题:野生动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匮乏,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度上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3.自然保护地与湿地修复存在问题:资金投入不足。尽管政府逐年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工作的投入,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限制了一些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整改措施1.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台账,完善涉木企业的信息平台登记和检疫检查站建设。一是加大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三是督促各县市区设立森检专员,负责相关事项联络。2.加强各项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提升综合实力。积极开展爱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伤病野生动物的救治工作,加强各县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的监督管理。3.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林业科研砥砺前行,守护绿水青山。完成陕西省林业局下达的“521”任务指标。开展《佳县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植被恢复技术示范》和《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植物配置模式》项目,继续完成《沿黄土石山区造林技术规范》和《遗鸥种群数量动态监测技术规范》2个省级地方标准。管护2个科研基地,观察治沙绿化试验新品种。2.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确保青山常在。(1)强化检疫执法,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开展《榆林市林业有害生物名录项目》编制,申报《榆林市三北重点生态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全面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2)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力度,做好伤病野生动物的救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3)继续开展黄河流域省级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和全市湿地普查及榆林市自然保护地与湿地保护总体规划。(4)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动绿色发展。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督促各县市区完成2025年县级自查、兑现2024年退耕还林尾留资金。4.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甲B27-003)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授予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