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提供经办服务。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险服务及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县区相关工作。 | |
住所 | 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东10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宪鹏 |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9.5万元 | 46.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扎实推进全民参保。持续加强与税务部门、各参保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全面提升参保质量。截止2024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9.73万人,年初目标参保率99%,实际参保率达99%以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8.1万人,其中: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1.45万人,参保率100%。全市参加工伤保险5896户21.69万人,其中:市本级参保1690户6.87万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0.26万人;新增参保1.02万人,完成年初下达参保任务的102.27%。全市参加失业保险4893户16.09万人,其中:市本级参保1475户5.5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0.47万人;新增参保0.95万人,完成年初下达参保任务的104.54%。对照省人社厅及市人社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我处各项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二)全力保障足额发放待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保发放政治责任,坚守民生底线,多方协同联动,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金待遇4.05万人。2.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1.7万人;待遇发放率100%。截至2024年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74元/月,较去年提高20%;3.全市领取工伤保险待遇0.6万人,待遇发放率100%;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0.61万人,待遇发放率100%。(三)全力保障惠民惠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减、缓、免、补”等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及待遇兑现,切实为群众及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度,全市降低4893户失业保险费9422.52万元;向1469家企业41200人发放稳岗返还1381.95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59人55.75万元;发放扩岗补助18家企业50人7.5万元。(四)在基金安全上筑牢防线。扎实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拧紧“安全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养老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排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入查问题,标本兼治抓整改,一些影响基金安全的风险隐患得到根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化解,经办队伍能力作风得到大幅提升,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经办管理县级交叉检查1次、全市集中整治专项督查3次、召开专题会议15场次、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累计排查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31个,5个市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已向省级反馈,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超龄参加工伤保险取得突破。开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有效缓解新社区工厂、服务行业用工难和这部分人员就业难问题。截至12月底,全市超龄参加工伤保险3097人,其中市本级1419人。(二)城乡居保待遇提升取得突破。继续扩大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范围,同时,积极探索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路径,目前已为157名参保群众办理个人资助业务,有效促进了城乡居保待遇的稳步提升。(三)化解试点期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突破。针对事业单位原试点期间缴费退费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反复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并报请市政府批复,开展试点退费工作,彻底解决了我市1995年10月至2014年9月长达19年“试点期间”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这一遗留问题。(四)机关保首次待遇发放提速取得突破。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首次待遇领取等待时间较长这一难题,积极探索缩短办理时间的有效方法,印发了《关于缩短机关事业参保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时限的通知》,将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养老金时限由6个月以上压缩到3个月以内,首次职业年金领取时限由1年以上压缩到7个月以内。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相比其他地市,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在全省仍然靠后。二是基金安全联防机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存在多领、冒领风险。(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3-2025年每年提高9元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二是积极推广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跨领域、跨部门数据共享运用,注重经办机构各险种之间的数据比对,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衔接沟通,建立多层级、多渠道数据共享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跨域通办”。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积极稳妥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贯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新老办法平稳过渡。二是进一步加大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推广力度;三是2025年全省工伤失业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将上线运行,确保本级经办系统向省级统筹经办系统转移的平稳衔接。(二)全力保障参保扩面及待遇发放。实施社会保险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及时准确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发放率保持在100%。(三)切实抓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对社保经办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织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严防违规经办风险、冒领骗取风险、人为故意风险,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四)持续加大社保政策宣传。持续深化“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常态化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及便民服务,让党的好政策飞入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在社保政策及社保服务中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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