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执法除外)的组织、指导、协调;查处重大跨区域的农业执法(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执法除外)案件,空港区、高新区农业领域日常执法(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执法除外)及农业(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除外)违法案件查处。 | |
住所 | 西沙柳营路农业大厦210室 | |
法定代表人 | 白亮 | |
开办资金 | 86.3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8.55万元 | 81.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总体目标,秉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化源头治理与全程监管相结合,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与执法能力,以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守护广大农民的福祉。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主要工作(一)立足农业生产安全,深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印发《2024年全市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假劣农资案件明显减少,农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开展“利剑护农保春耕”行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产品,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有效的保障了春耕备耕。三是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将农产品生产主体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和收购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开展“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把黄河流域禁渔贯穿始终。按照工作部署,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重点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生产性垂钓”等违反禁令进行捕捞的行为,全面落实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二)立足管控结合,超额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和年初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全力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种子计划抽检20个,实际抽检25个,完成任务的125%;农药计划90个,实际抽检112个,完成任务的124%;农产品计划抽检313个,实际抽检317个,完成任务的101%。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县(区)查处,坚决做国家粮食安全的忠诚铁军。(三)立足人员能力培育,大力推进执法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全市执法培训班。全市共计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4次,邀请省市专家授课.二是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支队业务骨干多次赴榆阳区、横山区、子洲县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农资经营人员365人次。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条件支撑。(四)立足典型引领,案卷评查捷报频传。9月18日至20日,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30卷案卷参加评查。评查工作抽调市、县执法骨干成立专家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量罚适当、文书制作等方面综合评选,10卷案卷脱颖而出,被评为榆林市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选送5卷市级优秀案卷参加省级案卷评查,2卷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我市案卷办理、制作水平稳中向好发展。(五)立足学法、普法,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工作。4月1日举办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暨“利剑护农保春耕”春季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活动中,执法人员向农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普及农资产品识假辩假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支队深入基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普及宪法知识,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在《我的工作我来讲·塞上先锋直播间》系列访谈节目中,我单位贺艳宁主播的《如何通过包装识别农作物种子》有幸在榆林广播电视台播出,将农业法律法规传播到千家万户。(六)立足生态环境安全,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制定《2024年榆林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案》,市支队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个,回收点15个,累计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72个。配置了回收桶、分类打包袋,制作发放了标识、标牌、标签、回收台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榆阳区、神木市、靖边县等通过县级资金自主开展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截止年底,全市回收并无害化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203.38吨。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水源等形成二次污染,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安全。(七)立足部门协作,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农资、渔业、农机进行行业监督抽查。部门联合抽查14家企业,本部门抽查48家企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紧密的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力度和效果。(八)立足综合能力培养,加强异地交流学习扩面提质。一是积极组织参加高规格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全市549人(次)参加部、省组织的线上、线下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执法队伍的战斗力显著增强。二是赴延安市交流学习,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同座谈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举办“大比武”以及建设信息平台的相关情况,通过互动交流,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开展全省禁渔和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行动。5月9日,我市对西安市长安区和临潼区禁渔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跟踪处理,在检查中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渔政监管工作经验不断累积。(九)立足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应用水平。一是对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解决了原有模块单一、界面展示分散、数据类别区分不明确、侧重于农资门店数据统一的问题。二是加强全市执法骨干培训,提高电脑PC端和手机APP的应用能力。三是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农资进销货管理培训,加快经营人员对进销货模块的推广和应用。四是增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系统模块》,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信息化水平。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农业行政执法办案首次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52人(次),车辆1517辆(次),办理种子、农药类案件31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4件,其他案件19件,罚没款总额32.85万元,支队所办案件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并入选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再提升。全年答复群众疑难问题74次,回复投诉举报人210余次,立案5起,组织调解50余次,挽回农民群众经济损失84.41万元,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高质量交叉执法检查打破区域限制。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工作。成立农业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围绕2024年春耕备耕关键节点,聚焦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制种基地、农资生产者、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对象,现场纠正不规范行为44个,责令整改问题24个,发现问题线索25个,立案调查16个,保障了春耕备耕有序进行和食品生产安全。三、存在问题(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执法队伍中多数人员由技术工作人员组成,法律专业人才少,学历偏低,不能充分满足依法行政需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建议局里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协调,解决单位性质问题、增加单位科室和人员问题。(二)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当前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对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县区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全市监督抽检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满足不了执行重大任务、处理突发事件需求。建议局里积极与省厅、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多方争取项目和执法经费。四、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市局与市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部门协调,解决单位性质和班子配备问题,协调解决增加单位科室设置和增加人员编制问题。五、2025年工作计划着力打造“四个一”:即以打造一支本领过硬、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支撑;以监管一批规模化种养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以查处一批农业违法典型案例为导向。全方位提升我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与执法能力,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一是全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农业法律法规自学。开展知识竞赛、执法大比武、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沟通技巧,妥善处理各种涉农矛盾和纠纷。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其他单位的工作联系。二是加强对执法监管对象的指导和管理。召开座谈会,与农资、农产品、农机、水产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座谈,签订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对规模化企业建卡立档,结合市场实际,对全市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建卡立档,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中。创建示范企业,在农业执法各个领域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形成以点带面效应。培训监管对象,开展农资守法经营、农产品规范化生产、农机安全驾驶等方面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监管对象的法制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近年来农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向施治。针对马铃薯成品代替种薯的问题,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基地生产记录不健全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针对农机违规操作的问题,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规使用水质改良剂的问题,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宅基地执法权限下放存在的问题,开展宅基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