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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9 11:43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负责区本级单位政府采购业务。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
法定代表人 彭冲
开办资金 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26万元 13.5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以来,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区财政局的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商州经济发展”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工作情况(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大局,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强化诚信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窗口服务单位管理要求,服务上做到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准确解答,讲求时效,平等对待每个采购人和供应商,不断提升财政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圆满完成采购业务,预算金额1006万元,完成合同金额96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5.3万元,节约率4.55%,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二)严把流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1、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采购股核批的采购项目及时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依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及时制作采购文件并组织实施采购。2、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3、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邀请评审专家,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4、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整理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装订,及时移交采购单位。(三)强化管理制度,工作效率明显提升1、完善中心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对《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守则》、《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纪律转作风“十不准”》、《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规定》、《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干部职工做到接待、办事热情周到,严格要求自己,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现象。2、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规定。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确保“帐帐、账册、账实”相符,按时完成月报、单位资产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3、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业务学习,随时掌握政府采购法律的变化与调整,与实际工作业务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工作素质和业务技能。4、狠抓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教育,使中心全体干部自觉树立廉洁奉公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四)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助推商州经济发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发了《关于停止收到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这一规定的出台及执行落实,一是简化企业投标手续,杜绝因保证金缴纳手续不全导致废标;二是企业不受资金限制,就可以参与更多的投标项目,赢得更多的中标机会;三是增强了企业与政府的信任感,有利于推进供应商的诚信体系建设。(五)推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质效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尽快推行政府采购的第七种形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商州区政府中心秉持着“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化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学习培训,使其基本掌握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化系统流程,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质效,为顺利推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该采购方式的实施:一是化繁为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总体效能。二是通过两阶段联动协同,规范统一了小额零星采购,实现优选的彻底性。三是通过封闭与开放互补,保证了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确保了优选稳定性。(六)认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成立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坚持常驻三岔河镇灯塔村包扶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定期深入包扶点,与帮扶户结对帮扶,了解民情,商讨致富门路,制定发展产业计划,增加农民收入。多渠道争取资金,对灯塔村村委会及卫生室院落进行硬化,方便了群众出行和办事。加强技能技术培训,提高生产内生能动力,提高了帮扶户生产积极性,壮大长效产业,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保障。(七)积极配合财政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一切服从大局的安排,不论财政局安排的什么活动,都能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任务。配合财政局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在区财政局开展“干净商州”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中心干部职工都能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走上街头认真宣传政策法规,为平安商州建设做出努力。认真贯彻落实以持续改善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增强群众幸福指数,为打造“一都四区”和“五区”建设提供有力环境保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始终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在采购中,坚持依法采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同时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敢于担当,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创新,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政府采购服务,高效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进一步提升,发挥集中采购和规模采购优势。一年来,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圆满完成采购业务,预算金额1006万元,完成合同金额96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5.3万元,节约率4.55%,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同时能积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在脱贫攻坚村摘帽任务重、采购业务量大、采购业务时间要求紧的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做到以工作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相互兼顾,认真工作,依法采购,严格操作,做到扶贫与工作两不误,按时完成各项采购任务。三、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一)业务学习不够深入全面,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修正调整学习掌握不及时。(二)从业人员的素质、整体工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三)采购方式与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政府采购宣传还有待加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行政自我监督监管力度。努力做到采购法规、需求信息、采购信息发布、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记录、质疑和投诉处理“八个公开透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遏制腐败问题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二)继续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学习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环境。(三)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调研工作,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会管理、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队伍。(四)加强《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标准规范。(五)加强陕西省政府采购商城电子卖场的宣传推广,引导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商城电子卖场直接进行网上采购,达到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目的。(六)做好三岔河镇灯塔村乡村振兴包扶工作,在上半年的包扶成果上巩固包扶成效,为下半年乡村振兴包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七)主动配合大局工作,积极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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