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房地产交易的服务保障工作;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核、存量房交易管理现场核查等事务性工作和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149号榆新小区商住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徐磊 | |
开办资金 | 135.8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9.16万元 | 94.8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本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4年10月16日变更了宗旨和业务范围、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中心在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主要业务职责开展活动,做了以下工作: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住房保障工作推动方面1、公租房管理。一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公租房集中整治,对残疾人、环卫工等困难群体的公租房保障情况展开调查统计。二是建立全市公租房资产管理台账并实时更新,督促各县市区推进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府谷县新府山小区获评省级示范小区。三是各县市区按月、按季发放租赁补贴,全市已发放8654户、21588人,共计1861万元。同时,全年接听并处理965356住房保障服务热线电话56条。2、绿色社区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多方协作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全市47个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并开展榆阳区金阳社区、神木市新元社区2个完整社区试点创建工作。3、保障房巡视和审计配合。积极落实巡视和审计要求,主动对接,针对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助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开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完成房源录入55062套,房源分配47965套,政府房源合同签订40893套,本年度申请办结3492户。解决县区操作人员系统问题50余次,定期巡检机房,强化运维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同时,提升各级管理员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意识。5、住房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向省上累计报送新闻宣传稿件31篇,其中11篇被“陕西保障房”公众号采用。6、市级金苑小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小区基础设施问题,完成多项维修维护工程,包括挡墙加固、管网改造探测、供热及雨水污水管网抢修、外墙维护、商铺监控安装等,并配合推动三期安置房加装电梯工程。7、市级经适房不动产证及取得完全产权。一是金苑小区一、二期共1671套(去除空置房),已办理房产证1352户,委托个人办理238户,剩余81户因多种原因未办理。二是严格执行《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与市不动产中心对接,简化流程,已审核办理金苑小区489户,银沙小区32户。(二)房产交易(租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1、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一是尽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未互通,仍通过规范管理、优化流程、实行承诺制和一次办结制,加强与房产中介及银行衔接,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工作。2024年共办理网签687件,网签面积8.39万平方米,备案金额5.75亿元,占榆林主城区存量房交易总量的34.19%,较上年显著提高。二是优化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建立完善制度流程,保障交易资金安全。2024年共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669笔,金额5.73亿元,无资金挪用或纠纷。同时,通过引进银行、创新贷款模式、简化手续等,提高交易效率,目前有7家银行可办理资金监管,并与公积金中心、交通银行合作开发“购房组合贷”模式。2、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截至12月底,线上线下系统共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业务9841件(住房9722件,非住房119件),办理租赁合同注销业务537件,补证业务47件,不予受理退回15件。及时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3、配合市局开展房产开发和中介服务工作。一是配合开展二手房中介市场调研,完成四期二手房市场调研分析简报。二是对榆林中心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方位调研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三是配合市局对老旧小区住宅维修资金补正录入,优化使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4、房屋交易档案管理。一是完成全部房屋交易档案收集整理,建立严格收集制度,分类编号装订,共整理档案10890套(存量房690套、房屋租赁10200套)。二是完成档案信息化建设,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1990年以来58123份存量房交易档案信息化,信息化率达100%。三是为交易当事人和执法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28次。5、数据共享交换推进。与市智慧局协同,推进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实现房屋交易、租赁信息与公积金、教育、住房保障等部门共享,助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近年来累计办理市级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521户,其中:金苑小区489户,银沙小区32户,为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回收土地出让金提供支撑。二是全年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9841件,其中: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9722件,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119件。三是全年共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687件,网签面积8.39万平方米,备案金额5.75亿元,占榆林主城区存量房交易总量的34.19%,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全市188个公租房项目、62659套(盘活处置4个项目642套),累计分配公租房5.3669万套,分配率85.65%,完成确权登记99个,确权率50.00%。2024年发放租赁补贴8654户、21588人、1861万元。2018年审计指出问题98个,完成整改92个,整改率93.88%。绿色社区创建47个社区达标创建标准,2个完整社区试点创建工作。五是现已审核办理金苑小区489户,银沙小区32户。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住房保障工作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全市仍有6748套公租房长期未建成、1724套长期未分配入住。二是公租房确权登记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市政府投资公租房确权登记率59.2%,其中5个县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开展不畅。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未将网签合同备案纳入办理转移登记要件,且无需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获取网签信息。造成当事人在住建局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业务积极性不高,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量少。(三)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信息共享暂未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暂未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在办理租赁业务过程中无法核实房源真实性及权利状况,需要租赁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不动产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导致办事老百姓多跑路,该工作还多次被百姓问政。四、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上报公租房历史遗留问题,并形成方案,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完善公租房相关工作;二是要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流程的优化工作。我们要加强与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协同,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继续坚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我们要加强信息化建设,2025年争取实现房产交易系统的更新升级,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业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我们要加强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平台等渠道的建设,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办理业务。四是要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让群众了解政策,明白办事流程,提高办事的便利性和满意度。我们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比如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栏、自媒体等多方面,让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了解我们的服务,让群众知道他们可以享受到哪些服务,如何办理这些服务。五、2025工作思路2025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工作“十四五”总体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中心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能,顺势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交易、租赁及“住有所居”的基本权益,逐步启动“住有宜居”相关工作。(一)夯实两个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台账,明确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同志和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职责,确保年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党建责任,开展党务工作定期述职述诺,评责评诺,考责考诺活动。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平台,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四是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有力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交易、租赁及“住有所居”等基本权益。(二)强化日常督导,严格住房保障管理。一是认真研究中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谋划好未来几年住房保障工作思路,不断适应住房保障工作新内涵、新形势、新要求。二是针对我市住房保障领域长久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主动汇报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接省厅、省中心以及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尽快解决公租房分配、公租房确权以及历年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等问题。三是加快公租房问题项目清零。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公租房问题项目“一县一案”“一项一策”,采取新建、回购等方式,推动涉及超比例出售、货币化补贴、移民搬迁占用等问题整改。四是全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使社区功能进一步完善,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既有红色旅游社区,也有近年发展起来的新型住宅区;既有城中社区,也有保障房小区等等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三)严格行业标准,规范房产交易行为。一是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房地产领域乱象清零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提出可行性意见。二是继续规范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行为,及时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