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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古城保护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9 10:57
单位名称 榆林古城保护建设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制定榆林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规划、设计;配合开展城墙修复保护工作;古城整体外观风貌的审查工作;古城保护控制范围内(除榆林老街范围)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相关文物保护利用。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北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崔晓英
开办资金 2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
举办单位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2.41万元 222.9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古城保护建设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4年7月30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2024年9月27日变更了宗旨和业务范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我中心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一是突出学习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为主要内容,抓好党纪党风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意识形态教育为重点,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意识防线。二是提高学习成效。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APP、专题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纪念场馆、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四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月按时收缴党费。按照市住建局党组关于住建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中心制定了《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制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实施方案》,通过分组研讨和视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中心全体科级以下干部深入理解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促进学习成果强化党性修养。截止目前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4次,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党课2次,党纪集中学习12次,其中组织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学习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党员活动2次,科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7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收缴党费10428.52元。(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杜绝节日期间发生作风问题。三是根据榆林市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中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填写“八小时之外”风险隐患自查及承诺表,并建立台账。(三)加强意识形态研判,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一是我中心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由领导小组带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切实增强了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根据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认领清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5月份中心和普惠泉社区开展“共建共享聚党心,粽情粽意暖人心”端午主题活动,为社区生活困难居民在特殊日子里送去关怀和温暖。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担当,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古城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一是我中心编制的《榆林古城保护更新管控导则》已经过多次专家评审论证,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了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目前待出台。二是《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修编工作,于2024年8月15日完成上报工作,目前正在会同市政府办积极跟进省政府审批工作。三是《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米粮市顶历史文化街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了市级层面评审论证,计划近期将该规划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四是按照市住建局下达目标任务要求,我中心已完成了天神庙7号“洋教院”、北大街169号“原工行大院”等10余处历史建筑的挖掘工作;五是积极做好居民房屋修缮审查工作。我中心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累计审查古城居民外立面房屋维(翻)修23次,现场勘察65次,接待居民咨询68次。六是强化管理外立面提升项目。我中心对榆阳区文投公司实施的老街沿街商铺外立面提升项目,组织相关专家研讨2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七是2024年12月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同意成立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已聘请了中规院为专家咨询团队,为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专家智囊、规划咨询、技术支撑等服务。八是为持续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步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了《2024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设立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4块,宣传标语8期,开展中心干部职工巩固卫生城市知识答卷活动1次,在单位开展“控烟活动”,张贴规范禁烟标识,规劝不良吸烟行为,努力创建无烟单位。九是做好防汛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制度,做好汛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汛期受灾情况。十是按要求全年累计回复百姓问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20条,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十一是今年以来,我中心两名帮扶干部,对帮扶的靖边县宇文路社区和米脂县沙店镇木头沟村,开展了防返贫政策落实、提供创业平台等工作,实际解决了当地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和就业问题。三、主要工作成效一是完成了前期试点示范性项目调研工作,确定了重点实施项目,保障项目科学化、精准化实施。二是编制了《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四个一”工作目标,即新增一批历史建筑,建设一个信息平台,出台一批政策法规,创新一批保护利用案例。三是12月9日住建部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了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主攻方向。四是2024年12月12日成立了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同时在领导小组基础上计划成立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专班,保障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五是根据榆林市历史建筑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起草了《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时间节点,确保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提升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水平和利用价值。四、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中心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党支部主题活动开展的还不够丰富。三是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得不够全面细致。四是由于我中心职能减弱,干部职工思想有所松懈。整改措施我单位将以全市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对新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管理。六、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突出思想引领,全力抓好党建理论宣传、学习工作,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二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闯“雷区”,坚持原则、守住底线,老实做人、踏实干事。四是全面完成《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榆林历史文化街区专项规划》报批工作。同时结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对古城内潜在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挖掘,力争完成50处并进行挂牌保护,计划新增2-5处居民类传统风貌建筑开展示范。五是全面做好榆林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建设古城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古城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六是制定古城居民外立面维翻修审查流程。七是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对古城建设项目方案进行审查;配合做好古城一般建筑维(翻)修风貌审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