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性保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全市建筑业劳保费用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兴路26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占勇 | |
开办资金 | 1896.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69.55万元 | 1478.0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科学精准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持续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制度,建立统一登记台账,限期办理,并备案存档。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标准化、智慧化工地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管差别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建筑施工消防、食品安全、创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口头提醒、书面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方式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现场复核销号,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积极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月”、“质量月”活动。承办了建筑施工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会;主办了2024年“榆林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技能大赛”,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将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中,统筹推进工程质量提升、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等各项任务,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多次召开建筑工地创文工作专题工作会议,统一创文标准和相关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施工现场的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建筑工地创文工作。3.积极完成各类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市住建局安排部署,中心累计抽调16名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督导检查、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督帮检查、中心城区创文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检查及各类重大活动的临建搭设安全检查等,全年累计参与检查160余人次。(二)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在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面上狠下功夫;探索化解工程造价纠纷服务新途径,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增强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三)建筑劳保统筹工作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业劳保统筹站《关于印发〈劳保费清退返还方案〉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63号)要求和中心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历年来已缴费未返还项目劳保费的清退返还上报工作。持续在省建筑业协会网站、省劳务(建筑业统筹)协会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市建筑业协会工作群等公开发布全市建筑业劳保统筹未上报返还项目清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知晓度。(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围绕建筑节能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模式,继续贯彻执行榆林市绿色建筑“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新墙材生产企业现场,了解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积极进行产品认定。紧紧围绕“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和“绿色低碳,美丽陕西”活动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大对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能耗动态的监督管理。(五)自身建设工作强化思想教育,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牢固全体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引领建筑业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工程质量安全。截止2024年12月底,市本级监管的在建项目148个,其中房建项目121个,总建筑面积约907.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8.9亿元;市政项目27个,道路、管线总长度约43.4千米,工程造价约13.4亿元。各类检查中,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83份,停工通知书16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325个,均已完成整改。全年共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75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298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55份,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登记284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371份、拆除告知389份。印制并发放《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作业指导手册》、宣传物品等6000余份。2024年,中心邀请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的专家进行3次专题培训,全市监督人员、在建项目的相关人员约3000余人参加培训。(二)工程定额管理工作。全年发布《榆林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6期,共2000余册,发布材料品种所涉规格3000多种,举办了2024年榆林造价人员“技能革新-效能倍增”赋能培训会,约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全年共接待工程造价咨询来访人员130多人次。(三)建筑业劳保统筹工作。2024年,省中心共下达返还资金3913.79万元,其中两批次企业项目返还款3869.79万元,统内企业职工遗属困难补助44万元;中心共拨付建筑企业劳保费用3650.09万元,其中项目返还3588.64万元,统内企业职工遗属困难补助61.45万元,共累计拨付56家企业,79个建筑项目。(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2024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429.82万㎡,完成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建筑面积181.83万㎡,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开工面积比例达100%。截至2024年,我市25家墙材生产企业累计生产各类新墙材约7.13亿块标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73.49万吨,其中消纳煤矸石约91.7万吨、粉煤灰约81.65万吨、炉渣约0.86万吨、脱硫石膏0.72万吨、煤泥约8.4万吨、电石渣0.24万吨、建筑垃圾2万吨。截止2024年,全市共有榆林市体育中心、会展中心、靖边县政府等16个项目建立了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已上传至省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项目12个,数据上传率为75%。2024年,全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项目屋顶面积合计10.22万平米,开工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项目屋顶总面积8万平米,建筑光伏覆盖总面积2.5万平米,开工项目总装机0.57万千瓦、屋顶光伏覆盖率达32%。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工程未落实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有关要求,未按程序变更建筑材料和工程做法,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二)工程定额管理方面。随着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和材料品种性能的不断更新,要求材料价格的品种规格要有更高的适用性、时效性、准确性,材料价格信息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落实“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不到位,个别管理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监管方式不科学、管理措施不到位。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数量较少,缺少本地区典型项目的示范引领。(四)建筑劳保统筹方面。劳保费清退返还工作开展以来,虽然经多种渠道告知,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提交劳保费返还申请。四、整改措施(一)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从行业规范、标准入手,进一步明确监管内容;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入手,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从落实监管职责入手,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改进监督模式、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能。积极推行巡查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优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检测”等监管模式。进一步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尽责、履职及安全设施设备的足额投入。完善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结合投诉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二)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绿色建材的社会认知度,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拓展数据收集渠道,提升数据全面性与精准度,探索多样化发布形式,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工程造价业务知识,掌握政策方向,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化解工程造价纠纷服务新途径。(四)提升建筑劳保统筹费清退返还效率。建立健全历年收费项目电子清单,通过工商注册信息、网络检索等方式,并积极协调建筑业协会、统筹行业协会等,进一步与项目施工企业取得联系,协助企业补充完善相关返还资料,加快完成建筑劳保统筹费清退返还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