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榆林市> 榆林市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榆林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榆林市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榆林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09 10:38
单位名称 榆林市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榆林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榆林全市县城建设、“两镇建设”、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服务保障;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和计划编制;参与开展全市房屋征收;配合主管局依法开展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城区(城中村除外)单位、个人房屋征收与补偿。
住所 榆林市长城路1号安置楼
法定代表人 王瑞
开办资金 63.8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85万元 54.9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中求进,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现将我中心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全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提高棚户区改造工作质量水平。一是完成崇文雅苑剩余、涉诉尾留户的调解工作,包括入户洽谈、核实测量、核对附属物等工作。与崇文雅苑棚改项目被征收人常某按照《补偿决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召开房屋拆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对该项目的一栋单元楼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二是配合榆阳区征补中心、榆阳区城投公司完成了滨水西岸、榆阳河、榆溪河西岸S2地块现阶段所需产权证书注销工作,对古城片区棚改项目中与原市征补办签订协议后向榆阳区征补中心交房的被征收人开具补偿款拨付通知,兑付了补偿款。配合横山区征补中心,对西南新区棚改(一期)项目中与原市征补办签订协议后向横山区征补中心交房的被征收人开具补偿款拨付通知,兑付了补偿款。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对市环保局和办事处、社区反馈的棚改项目空地防尘网缺失破损,黄土裸露等问题,及时组织扬尘治理施工企业进行绿化和防尘网覆盖。向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传达全市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要求所有项目拆除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六个100%和红黄绿牌监管制度做好扬尘治理措施,切实将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展。一是认真深入一线督导调研,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提供意见和建议。根据中省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按照市住建局的安排,于今年10月份开展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督导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加快改造进度,以现场察看和座谈结合的方式,找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难题,积极了解各县市区在改造工作中的难处,深入探讨各种解决思路和办法。同时,将调研情况上报市住建局,为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提出了比较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提供了主要参考。11月份我中心按照市住建局安排对申报2025年改造计划的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区进行了筛选。二是2024年,全市列入省厅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共计168个,2022年改造项目96个,已全部完工。2023年改造项目70个,已完工57个。2024年计划改造303个,目前已开工215个。(三)做好全市农危房改造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完成了榆林市2024年农村危房进度、农村住房安全筛查预警月报工作及榆林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这些报告的及时提交,为上级部门了解我市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二是问题整改迅速有效。根据2024年巩衔住房安全工作排查问题的总体安排,迅速行动,及时对接并落实了相关任务。通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我们实现了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销号的工作机制。目前,所有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有力推动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四)保障县城建设、“两镇建设”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学习了《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榆林市市级重点镇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积极开展城镇化建设调研工作,了解各县市区有关两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下一步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高质量发展做好准备。(五)做好其他工作。一年以来,答复12345市民热线工单30条。及时完成了工资转正定级、“上册”、“上财”工作、完成了养老统筹办理工作,工勤岗的竞技考试和上报工作和专业技术岗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此外,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有关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创建区级、市级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与辖区办事处社区积极联络,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配合市局做好市政道路建设及专班安排的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我中心40余名干部全程参与人民路西延、白龙路、南郊农场市政道路等三条道路的房屋征收工作。完成了林河路东段拓宽房屋征收摸底工作和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二病区项目房屋征收摸底工作并起草方案征求意见稿报送市局。启动牌楼上巷5号工业学校家属院项目征收前的调查登记工作,目前按程序稳步推进。(二)持续做好棚改项目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棚改项目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对目前实施的各棚改项目所有拆除施工标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三)高质高效做好全市农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全年危改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与执行力。二是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与市财政局配合,成功争取到2024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99.77万元。目前,已顺利兑付到改造农户的“一卡通”账户中,为他们提供了及时、有效的经济支持。三是住房安全监测工作全面覆盖。针对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住房安全鉴定和信息录入工作。经过努力,共完成了190679户的住房安全鉴定,并将所有信息成功录入系统。这一举措为全面掌握农村住房安全状况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做好新启动棚改项目的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安排,对上郡路阳光后巷房屋征收项目的全部10户进行了前期摸底、入户洽谈、方案起草及征收等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征收工作。三、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科级干部空缺。二是全市棚改新项目推进慢,各个项目虽已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仍待政府研究。三是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有待提升,存在改造资金不同步,改造不完全、不彻底情况。四是农危房改造工作模式需要继续深化,完整完善相关机制。四、整改措施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督促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履职尽责思想建设,弥补本领恐慌、创新不足等能力缺陷,铸魂提能,增强干部责任担当的同时,系统培养和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强素质队伍。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确保组织在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工作任务,都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和支撑。二是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中省棚改建设安置房的政策,将积极做好项目摸底调研和包装工作。建议市局报告市政府争取新开工一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实施已经入库项目的改造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农危房改造工作。其一是强化乡镇领导考核与问责机制。其二是完善政策制定与加强资金监管。建议由县级政府或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联合出台,确保政策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建立考核、督办、问责一体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机制。建议市住建组织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县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市政府督查办牵头成立督查组,根据考核结果通报的问题开展督办工作,市纪委监委对督办后依旧未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五是遵循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思路,遵照市局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县城、“两镇”建设等工作。六是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