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促进全市兰炭产业健康发展,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研究全市兰炭产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全市兰炭产业及行业管理工作,兰炭、煤炭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煤炭综合大楼西11楼11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史向珍 | |
开办资金 | 160.1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神木市工业商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0.94万元 | 46.14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兰炭产业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仅仅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为重点,主动担当,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多措并举,确保兰炭行业稳定发展。2024年,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原煤价格波动频繁,兰炭价格难以稳定,企业经营困难。我办主动担当,联合行业协会,与企业同频共振,调整生产规模,拓展兰炭市场,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努力保障兰炭行业经济稳步前进。2024年,兰炭总产量2672.97万吨,同比上升7.4%(去年同期2488.81万吨),产值298.81亿元,同比下降18.52%(去年同期366.75亿元)。(二)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经过三年多的整改,淘汰落后兰炭生产装置195台(套),涉及产能977.5万吨;18个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开工技改建设项目,已全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2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建成4个集中废水处理项目和18个自建废水处理项目;48户兰炭企业实现颗粒物治理和VOCs治理全覆盖。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质成效,顺利通过市、县两级验收,整改任务进入销号阶段。(三)组建神木兰炭产业研究院。为了推动兰炭产业可持续创新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政府引导、整合资源、服务产业”为原则,经常务会研究决定组建“神木兰炭产业研究院”,搭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筑就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助力我市建设一流高端能化基地。(四)提升神木兰炭品牌形象。完善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机制,开展兰炭企业商标授权,神木兰炭质量检测室通过CMA认证认可资质复审。定期开展抽检工作,全年共检测样品98份,有效地督促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树立“神木兰炭”品牌形象。(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会议精神,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签订《2024年度兰炭及型煤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恒德集团“11·20”事故发生后,聘请陕西冶金设计院专家对兰炭及配套废水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共查出441条安全隐患。聘请电力行业专家对34个尾气发电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出134条安全隐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六)加强协会、集团及兰炭联建设管理工作。兰炭尾气余能发电行业协会第一届三次全体理事会暨换届大会顺利举行,引导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兰炭分会和神木兰炭行业协会发挥能动作用,推动兰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神木兰炭集团改组,树立大型兰炭集团公司标杆作用,抱团开展公转铁运输业务,推进末煤置换块煤以及电站锅炉掺烧等工作,改变现有兰炭企业各自为战局面。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一)逐步完善行业标准政策建设。组织起草国家标准《煤基活性炭和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995-2024),并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组织起草《煤化工废水处理运营能力评价》(T/CCT007-2024)和《中低温煤焦油行业标准》(T/CCT017-2024),并分别于4月1日和5月8日发布。正在组织团队编制团体标准《兰炭可磨性测定方法》和《兰炭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通过标准建设,更进一步规范行业生产、运行等活动。(二)积极拓宽兰炭应用市场。开拓兰炭应用新市场,建设新的供应链体系,尤其拓展兰炭代替无烟煤在钢铁冶炼中的应用,实现兰炭产品多样化、差异化生产。截至目前,上海宝武钢铁和首都钢铁旗下所有企业都已使用兰炭替代部分无烟煤,收到良好的市场效果。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公司积极对接,进一步扩大兰炭在江苏的应用市场范围。同时,努力拓展兰炭海外市场,全年实现兰炭总出口量为300万吨。(三)鼓励企业抱团发展,建立上下游良好沟通机制。定期与下游大客户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供给协调,就兰炭的使用指标、采购情况、采购流程等,建立长期对接交流机制,巩固传统电石、铁合金市场。针对原料块煤采购困难和库存积压等情况,组织实施以稳价限产为主要应对措施,解决供需矛盾,与府谷、内蒙兰炭生产企业达成共识,形成联动机制,抵制下游企业恶意调价。通过“兰炭联”平台开展线上交易,发挥兰炭指数引导作用,构建多极支撑的现代兰炭产业体系。(四)大力开展产业技术研发。继续推进粉煤、小粒煤大型化节能化技术研究试验,开展成套技术研发工作,三江煤化完成了富氧干馏新型热解技术试验工作。此外,与西安交大开展了兰炭棚内VOCs治理即兰炭出焦刮杠自动监控的技术研究,支持兰炭企业废水处理研究示范、兰炭在钢铁领域应用定制化生产试验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研发等工作,加强科技研发投入,产业科技底色得到强化。三、当前存在问题(一)废水处理项目难以稳定运行,废水处理成本高。废水项目建设水平层次不齐,废水项目难以实现达标稳定运行,废水处理成本居高不下。(二)下游利用方式单一,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链短,产品单一,受征收燃油消费税影响,整体盈利能力下降。(三)原料煤采购困难,块煤供应量不足。兰炭行业采购块煤的价格波动大,生产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企业经营困难。四、改进措施一、通过对接科研院所争取引进高端人才技术,提高废水运营效率降低成本。二、推进标杆煤热解项目落地,探索煤化工延链、强链、补链路径,助力兰炭产业向高端精细化工迈进。三、协调对接上游煤炭生产企业,签订长协煤,在保供应、保市场前提下,针对兰炭企业用原料块煤,适当给予价格和政策上的支持,优先保障兰炭企业的原料煤采购。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兰炭产量达到2500万吨。(二)巩固环保巡视问题整改成果,实现兰炭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废水处理项目达标稳定运行,持续改善兰炭企业VOCs治理系统和综合环境整治工作。(三)拓展兰炭应用市场,建立新的供应链。积极开发兰炭产品应用市场,着力拓展兰炭在钢铁和化工原料领域应用新市场,推广兰炭定制化生产工作,尝试在电站锅炉领域推广使用兰炭,实现兰炭产品多样化应用,促进国内需求稳步增长。(四)推动兰炭行业相关标准建设,推进顶层设计。继续推动标准建设,通过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兰炭行业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争取出台1-2个兰炭相关政策标准。(五)发挥兰炭产业研究院平台作用,持续推动兰炭相关技术研发工作。开展富氧、纯氧干馏工业化示范应用和兰炭在钢铁领域应用的定制化工业示范;继续推进粉煤、小粒煤大型化节能化技术研究试验,开展成套技术研发工作。(六)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强兰炭及型煤企业日常性安全监管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等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