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污染物减排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主要减排目标任务;开展全市排污总量控制、储备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全市水体、大气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査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开发区兴达路4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芳 | |
开办资金 | 2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2万元 | 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污染物减排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减排中心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以及中省对排污许可、应对气候变化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排污许可方面一是持续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二是建立联审联查机制,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对炼焦、煤化工、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企业,联合要素科室开展现场核查,并召开排污许可审查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三是按时完成中省质量核查整改任务。四是建立了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了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组织各分局对执行报告提交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并联合排污许可、监测、执法开展现场检查,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五是强化第三方填报单位监管。为规范排污许可第三方填报单位从业行为,印发了《关于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排污许可第三方填报单位日常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并实行6个月限期整改,倒逼其强化技术服务水平,提高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二、总量减排方面一是全力推进全市重点减排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按照年度任务,上报减排项目.二是启动《榆林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支撑重大项目上马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三是指导帮扶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达标规划》中减排项目的实施,确保区域削减源真实有效。四是上报了部分企业前两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并开展年报数据审核会,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完成了2024年度榆林市“双公示”社会信用体系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行政许可上报。七是配合省厅开展排污权交易资格初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审核工作,有效保障我市项目的总量指标需求。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一是组织34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电企业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及2024年度排放监测计划工作,指导新增的5家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排放权和交易系统进行了注册登记。指导全市95家(按行业区分11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报及报送工作,同时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二是对34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电企业上报的月度信息化存证进行审核,并配合省厅按时完成国家抽查整改工作。三是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申报工作。四是开展全国碳排放权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第十二个“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利用了我局线上平台成熟的优点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进行了线上宣传,并在线上平台发布了2024年“全国低碳日”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2024年度,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减排中心以党建为统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对2023年党建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对2024年党建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七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研专题会议一次,书记上党课两次。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五次,丰富了党员日常生活。三是积极开展县级领导包抓县区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各自的心得体会和感悟感受。五是积极开展学习强国app线上学习。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大家的共同的努力下,排污许可制改革取得新局面,2024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64张,其中重点管理174张,简化管理90张。对首次及重新申请类开展核发前技术评估,推动首次核发现场踏勘全覆盖,不断提高排污许可内容规范性;召开排污许可审查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全年针对24家企业召开了排污许可审查委员会,共联合科室现场核查60家;总量减排取得新成效,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按照年度任务,上报减排项目,省上下达我市“十四五”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分别为12474吨、5388吨、3238吨、90吨。今年全市上报省上减排项目68个,测算减排氮氧化物2625吨、挥发性有机物2985吨、化学需氧量吨1146、氨氮86吨。“十四五”累计完成减排氮氧化物14213吨、挥发性有机物11965吨、化学需氧量9785吨、氨氮1446吨,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十四五”任务;上报了598家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排污单位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并开展年报数据审核会2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排污许可证行政许可共上传192家,入库量192条,上报率100%无遗漏,合规率与迟报率全部完成;全年审核排污权交易12批次73家企业,共计需求二氧化硫4920吨/年、氮氧化物9712吨/年、化学需氧量121吨/年、氨氮11.9吨/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审核工作,有效保障我市项目的总量指标需求。七、存在问题(一)排污许可方面。排污单位对证后监管要求认识不到位。(二)总量减排方面。总量减排工程潜力有限,结构调整力度不足。(三)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薄弱。八、整改措施一、深入跟进,继续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按照省厅《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榆林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及《榆林市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规范性和完整性检查,并及时完成整改。二是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行情况检查,对不按证执行的排污单位严厉查处。三是要营造舆论环境,加强对排污许可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主动引导企业按证排污。二、持续发力,扎实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一是要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继续推动实施全市兰炭企业升级改造、工业炉窑、小火电等行业淘汰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开展金属镁回转窑脱硝及其他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对火电、炼焦、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三是认真做好达标规划评估工作,深挖除工业源外的面源、非道路移动源等的减排潜力,进一步支撑重大项目上马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三、提前谋划,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编制完成榆林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各县市区编制完成历史基础年度温室气体清单。二是强化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监督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履约。三是配合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对重点排放企业加大培训和管控力度。四是配合省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加强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推动落实月度信息化存证。五是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培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生态环境的重点任务之一,后续将按照中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六是加强宣传引导。筹办第十三个“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官网等新兴媒体,多视角、多层次、多渠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九、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排污许可方面。一是继续巩固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做好新增排污单位发证工作,监督指导即将到期排污单位换证工作。二是按照中省要求,加大排污许可质量自查及中省核查质量问题整改力度,切实提高核发质量。三是“关口前移”在办证前帮扶排污单位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将问题解决在办证投运之前,提高核发效率。(二)总量减排方面。一是锚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厅减排方案尽快出台我市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紧盯工程进展,确保年度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二是继续深挖减排潜力,最大限度寻找区域削减替代源,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三是建立刚性约束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和企业严格按期落实达标规划中的各项减排任务。(三)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一是加大管控力度,加强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配合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工作。试点探索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五是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培训,加大与发改、统计等宏观经济部门沟通交流,提升各分局和中心人员业务能力。(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是继续认真学习党纪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坚定不移按照市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开展支部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来服务中心重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